《遼寧省海上搜尋救助辦法》2月1日起實施

《遼寧省海上搜尋救助辦法》2月1日起實施

【香港商報網訊】見習記者姜堃昱報道:24日,記者從遼寧省新聞辦發佈會上獲悉,《遼寧省海上搜尋救助辦法》已於2018年11月15日經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遼寧海事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李光輝介紹,《辦法》明確了海上搜救定義,其核心是將政府的海上搜救職責依法定位為救助人命和控制危害,從而釐清了政府海上救助責任邊界,明確遇險當事人的權利和無償救助人命的社會義務。同時也明確海上搜救組織機構和搜救力量的構成,規範預警工作的銜接和解決搜救指揮決策難點。明確搜救經費保障和進一步規範違法行為的處罰和法律責任。

遼寧省是海洋大省,橫跨黃、渤海水域,海岸線長約3000餘公里(其中島嶼岸線約920公里),海岸線佔全國海岸線的11.67%,海域面積達到6.8萬平方公里,線長面廣;轄區內有作為京津冀門戶的老鐵山水道,年均過路船舶近8.2萬艘次,其中超大型船舶、客滾船等重點船舶5.1萬艘次,是國家重點安全監督管理的“六區一線”重要水域之一。現有國際、國內主要客運航線9條,在線運營客滾船26艘,陸島運輸航線28條,陸島運輸船舶58艘,年運送旅客約1100多萬人次。同時,轄區海域現有危險品碼頭130多個、海上鑽井平臺40餘座,平均年進出港載運危險貨物船舶1.9萬餘艘次,危險品吞吐量2.3億餘噸。同時,轄區海域具有“安全風險高、環境敏感度高、民生關聯度高”的“三高”特點。也存在海上險情存在突發性強、氣象海況條件差、救助時效性要求高等特點,海上險情救助難度大,挑戰性強。

李光輝表示,長期以來,遼寧省海上搜救中心在遼寧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導下,各成員單位積極聯動、密切配合,全面推進海上搜救應急“一案三制”建設,完善預警預防機制,提升應急搜救能力和防汙染能力,有效履行了海上人命、財產和環境救助職責。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共組織海上搜救行動558次,協調船艇2771艘次、飛機148架次,成功救助5400人、船舶301艘,搜救成功率達95%,成功處置營口海域“新開源5”輪進水、大連海域“嘉誠99”輪沉沒、柬埔寨籍貨輪“光明”輪觸礁沉沒和“功達油1”輪火災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海上突發事件。

據悉,海上應急能力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的體現,也是交通強國、海洋強國的重要標誌。隨著“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的實施以及“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逐步推進,可以看到,遼寧省海洋經濟相關產業正處於高速發展階段,沿海海洋開發利用、海上休閒旅遊等活動日益頻繁,海上搜救工作面臨新的壓力和挑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