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曾志權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志权决定逮捕

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曾志權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曾志權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