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保利:產權多元化是國企改革重要舉措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 許保利

近期,國藥集團旗下的A股上市公司國藥股份發佈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國藥集團完成股權多元化改革,由國有獨資公司改革為國務院國資委、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持股的產權多元化有限責任公司,而且已經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改革後的國藥集團繼續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國藥集團母公司產權主體多元化,這是一項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舉措,向深化國企改革的目標邁出了關鍵一步。

混合所有制是國企改革重要突破口。集團母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後,就要由國有產權與非國有產權投資者共同派出董事來建立董事會,這樣的董事會完全不同於目前國有獨資公司試點的規範董事會,它能夠真正擔當起投資者的受託責任。這時,國資委就不再對國有獨資母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而是依據《公司法》對混合所有制母公司的國有產權履行出資人職責,並向混合所有制母公司派出董事,同非國有產權投資者一起參與董事會建設。集團母公司這種治理方式的變革,將有效改善集團母公司的公司治理,提升其治理水平進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

同時,國資委對混合所有制國有產權履行出資人職責後,將實現其真正意義上的職能轉變,從而對目前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進行改革,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集團母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後,其國有產權需要有相應的持股者,而國資委則不宜持有股權,這需要有專司持有國有股權的機構,這個機構就是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為國有獨資,由國資委直接管理,它的職責是:持有並管理國有獨資或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擬定國有產權在公司制企業中進入或退出的方案,報國資委批准後操作實施;監測國有產權出資企業的運營狀況等。

國藥集團母公司股權多元化後,目前的持股者是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它們通過自身改革,未來完全可以成為上述意義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這裡所說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完全不同於目前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試點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目前試點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是在保持試點企業集團已有功能的同時,再對其增加一個投資功能,同時國資委向集團母公司下放一些權力,母公司再向旗下企業下放一些權力。這樣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顯然這不應該是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真正意義所在。

旗下企業可以混合所有制,那麼集團母公司同樣可以混合所有制,而且集團母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是國藥集團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化,這將會促進國藥集團更快更好的發展。因此,國藥集團母公司由國有產權多元化走向混合所有制產權多元化,是未來國藥集團深化改革之方向,也是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中證網和中國證券報立場。本文更多內容詳見2月13日中國證券報觀點與觀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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