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族走路要小心!搞不好判刑+罰款!

大家是不是感覺在城市道路(不含高速路),行人永遠是“弱勢群體”,只要發生交通事故一定是受害者!在此,小編奉勸大家,切莫有此想法,走路不看四周,低頭專注看手機,小心惹上事端,判刑+罰款!

先來看國內最新的一例判決:

{2017年5月27日晚上8時左右,中山市一位行人未按交通燈信號橫過馬路,並在橫過馬路時使用手機,結果與行駛中的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乘客死亡。日前,該行人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低頭族走路要小心!搞不好判刑+罰款!


判決前,女子家屬支付摩托車方經濟補償20萬元人民幣!獲得受害者諒解,是判緩刑的主要依據!

【行走時玩手機,致使摩托車出車禍】

低頭族走路要小心!搞不好判刑+罰款!


這麼,不知道你有什麼要說的?這個判例應該成為,交通事故中的經典案例!建議國家以後要推出“行人上路強制險”,專門賠付由於行人走路造成的對他人和其他工具造成傷害後的賠付。不然要是遇到一個拿不出20萬的行人,死者豈不白死啦!如果經濟允許,建議行人也要購買“三責險”,額度買的高高的是膀大腰圓的,額度賣個30萬是最低起步價!

對於,摩托車躲避行人,造成一死一傷,判定行人付主要責任?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底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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