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併購之名,行利益輸送之實”是什麼意思?中小股民應該注意些什麼?

順通財稅段賢明


大股東通過關聯交易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多了去了。

最近一大股東欠上市公司一大筆錢,因為有關方面開始整頓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大股東就歸還了這一筆資金,這非常的好,可是緊接著上市公司購買了大股東名下的資產,剛剛回到上市公司的錢,有可能回到大股東手裡,這種行為如何理解呢,還不是幫大股東的忙,最後是被監管關注沒有成功。

上市公司購買大股東高溢價資產在A股並不是新聞事件,大股東承諾一個高增長,三年以後就沒有任何責任了,即使三年承諾沒有完成,也會以各種理由更改承諾來躲避補償,有的呢千方百計通過財務騰挪完成承諾,以後如何就管不了那麼多了。

實際上完成業績對賭協議又如何,高溢價併購把一個原來只有100萬元的公司包裝成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資產、賣給上市公司,大股東已經賺的盤滿缽滿了。

高溢價併購帶來的風險是非常明顯的,那就是1.45萬億元的商譽市值,去年商譽減值就成為上市公司業績從盈利到鉅虧的黑天鵝,也給股價帶來巨大的下跌空間,投資者因此損失慘重,可是又沒有涉及到虛假陳述,投資者損失再大也不能提出民事賠償,只能自己默默無言的承受,但是心裡那個憋屈和無助是難以言說的痛。

遏制高溢價併購是減少大股東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一個重要舉措。從投資者角度看,規避高商譽企業是規避風險的一個重要措施,尤其是那些行業景氣度不好的公司更應該回避。


杜坤維


這個事情,我可以講一個案例,姑且叫這個公司為AC公司。具體情況股民並未發覺,股民還把這公司炒出了兩個漲停。

不妨把這家上市公司叫做AC公司,與AC公司發生交易的公司涉及兩家,分別是LY公司,以及TP公司。

TP公司成立於十幾前年,是AC公司某高管名下的公司,TP是一家從事“創新”業務的公司,是實際做生產的公司。

LY公司成立於2012年,這家公司成立的目的是持有TP公司的股份,成為後者控股公司。LY公司同樣是AC公司某高管名下的公司。

前幾年,AC公司出資6億元,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收購了AC公司某高管持有的LY公司部分股權,因而間接收購了TP公司的部分股權,也就是上市公司花了6億元,買下高管名下公司的部分股權。TP公司被收購時,有接近2億元負債。AC公司收購LY公司的同時對TP公司單方面注資2億元,這2億元,顯然是償還TP公司負債用。

收購了TP公司後,AC公司對TP公司三次注資。

三年後,AC公司決定收購某高管所持有的LY公司剩下的股權。剩下的股權,最終估值接近12億元,AC公司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收購,收購完成後,AC公司間接持有TP公司全部股權。TP成為AC公司全資孫公司。這次收購,值得注意的是,TP公司的價值評估用的是收益法,而且TP公司近幾年利潤大漲。收益法會導致評估價值更高,高於資產法以及成本法。利潤大增加收益法估值,顯然要做到估值最大化。

這個過程濃縮起來就是:AC公司的某位高管,很多年前創立了一家公司,後來,AC公司總共花費超過20億元買下來這位高管的公司,而且都是現金交易!然而AC公司的總市值比20億元並沒有高出了多少。

這個例子,生動地回答了該提問。

投資者該注意什麼?投資者應當理性看待一切收購兼併,不要帶情緒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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