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25個問題讓你“秒懂”改革方案!

高考改革,是近年來高中生及家長比較關注的話題。原定2018年秋季學期開始啟動新高考改革的第三批試點省份,已從18個銳減至8個。這8個堅持按計劃推進高考改革的省份是江蘇、廣東、重慶、遼寧、福建、河北、湖南、湖北。

對於按原計劃啟動高考改革的省份來說,學生和家長也心存疑慮:改革後高中生到底該怎麼學習?三年的學習內容和進度有何變化?之前未曾有過的體育、藝術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如何進行?綜合素質評價這麼重要,到底怎麼評、怎麼用?而對於推遲高考改革省份的學校、老師以及學生和家長來說,卻對改革何時啟動、高考改革方案會有怎樣的變化,不斷產生新的焦慮和誤讀。這些焦慮和誤讀之所以產生,根本上還是缺乏對具體改革方案的深入瞭解和理性分析。

為什麼要實施新一輪高考改革?

高考改革是教育體制改革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社會極其關注。

總體看來,現行高考招生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其權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會認可。但在改革逐步推進的同時,高考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主要表現在:

唯分數論的傳統觀念和做法異化了考試價值觀,影響了學生的全面發展;

考試模式單一忽視了學生個性和能力差異,影響了多樣化人才選拔;

學生素質發展信息獲取與分析渠道不暢,影響了綜合素質評價的公信度;

考試、招生、培養的良性互動不足,影響了考試的正面評價和對教育的導向功能等。

高考改革後具體將有哪些變化?

一、是科目與分值的變化。

現行夏季高考的考試科目分為兩類:語數外+理綜(理化生)、語數外+文綜(史地政),其中,語數外每科滿分均為150分,文綜或理綜滿分均為300分。

改革啟動3年後,高考將實行“3+3”模式,前一個“3”是指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數外三科,每科滿分均為150分,其中外語進行2次考試;後一個“3”是指考生自主選擇的3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考生可以在政史地理化生6科中,自主選擇3科參加等級考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二、是命題方向和內容的變化。

改革後,高考命題將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注重對學生的應用能力、探究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全面考查。

三、是取消文理分科。

現行高考將普通高中生分為文科生和理科生兩類,數學試題也是文科理科不同。改革後,高考取消文理分科,學生將依據個人學習興趣、學科優勢和高校分專業選科要求選擇確定等級考科目,學生的知識結構將變得更加多元;同時數學科目不再區分文理科,所有的考生將使用相同的數學試卷。

四、是招生錄取模式的變化。

現行高考的招生錄取模式是由招生學校依據考生的高考總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改革後,高考採用“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模式,即:由招生學校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考生。

五、是完善綜合評價招生制度。

改革後,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高校考核成績(含筆試、面試等)+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等按比例形成,高校招生見分又見人,打破高校“一把尺子選才”的侷限性,

“不分文理”是這次高考改革的重要變化,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不分文理”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高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

另一方面,高中學生可以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招生要求,自主選擇3門等級考試科目,科目組合的選擇權掌握在學生手中,打破了過去只有文科(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物理、化學、生物)兩種選擇的局面。

與原來相比,高考改革後學生的學習內容有何調整?

高一年級啟動高考改革後,學生的學習科目與原來沒有區別,依然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仍然使用原來的高中教材。(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各地新高一年級陸續換用新教材)

但必修課程、選修課程調整較大,體現在學分上,必修學分由原來116學分減少為現在的88學分,選修學分由原來不低於28學分增加至現在不低於5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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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後,普通高中課程分為幾類?各有什麼區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I、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全部修習,打好共同基礎,促進全面發展。必修模塊學習順序可根據學校教學情況適當調整。

選修Ⅰ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學生必須從中選擇相應模塊修習,滿足學生升學就業基本需要,促進學生個性發展。

選修Ⅱ課程由國家在必修與選修Ⅰ基礎上設置的拓展、提高、整合性課程和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組成,學生按照需要修習,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特殊需要,促進學生特長髮展。

2018級及以後學生,選修Ⅰ課程名稱修改為選擇性必修課程,選修Ⅱ課程名稱修改為選修課程。

高考改革後,普通高中各學期的學習進度有何調整?

以山東方案為例,三年六個學期的教學進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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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選課走班後,高中生如何進行有效學習?

高考改革後,學生選課走班,學校實施行政班、教學班並存,通過走班完成“6選3”學科的學習。即在教學班完成所選擇的3個學科的學習,而語文、數學、外語及其他學科的學習和活動,可依然在行政班級組織下完成。

為了保障學習效果,學生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從心理上儘快接受、從行動上儘快適應選課走班教學方式;

二是主動參與教學班的學習活動,提升教學班課堂教學效益;

三是養成良好生活學習習慣,走班前提前準備好走班所需的學習用品;

四是遵守教學班紀律,維護教學班秩序;五是遇到問題主動尋求教師幫助解決。

高考改革後,統一高考的科目及考試安排有何變化?

自高考改革啟動年份算起,3年後的高考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個科目,不分文理科。

語文、數學科目考試於每年6月份按照國家統一高考時間進行。外語科目考試分聽力和筆試兩次進行,其中聽力部分有2次考試機會,安排在高三上學期末進行,取最高原始分計入高考成績;筆試部分有1次考試機會,安排在6月份國家統一高考期間進行,取原始分計入高考成績。

考生的外語科目考試成績由聽力部分和筆試部分考試成績相加組成。條件成熟時,增加口語測試並採用機考方式進行,外語科目考試適當增加聽說部分成績的比重。

改革後的高考成績是怎樣構成的?

高考的總分仍為750分,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每科卷面滿分分值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按滿分100分計入,等級考試科目總分300分。

外語科目為什麼採取聽力和筆試分別考試的辦法?考試時間是怎樣安排的?考試成績如何計算?

外語科目考試分聽力和筆試兩次進行,主要從兩個方面來考慮:

一、是有利於維護考生利益。

現行夏季高考時間在每年6月份,正值夏季,易發雷電等惡劣天氣,影響考生的聽力成績。在新高考政策設計中,把聽力拿出來單獨考試,安排在高三上學期末的冬季進行,可以有效避免惡劣天氣對考試的影響,同時提供2次聽力考試機會,進一步保證了考試安全,維護了考生利益。

二、是有利於強化學生聽說能力。

聽說能力是學生外語能力的重要體現,將聽力考試單獨進行,有利於促進高中加強聽力教學,引導學生強化聽力學習。各地將在條件成熟時,在聽力考試的基礎上增加機考口語測試,並加大聽說成績比重,進一步推動高中外語教學改革。

考生外語高考的總成績為2次聽力考試的最高原始成績與筆試考試的原始成績之和。其中,聽力考試安排在高三上學期末進行,筆試安排在6月份國家統一高考期間進行。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是什麼?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業質量為依據。合格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等級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和選修1(2018級以後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

合格考試的目的在於堅持基礎性,檢測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等級考試的目的則是突出選擇性,在強化共同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業水平和學科特長,促進個性發展。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如何組織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具體在高一或高二的什麼時間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9個學科的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與現行學業水平考試基本相同,均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佈成績。9個學科的試卷分值均為100分,60分為合格。語文學科的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其他8個學科均為90分鐘。

關於這幾科的學業水平考試時間,以啟動高考改革的幾個省份的安排為例——

山東省2019年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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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9年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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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的區別是什麼?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與等級考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考試目的。

合格考試是標準參照考試,目的是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可以稱為“強化基礎”;

等級考試是常模參照考試,目的則是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科特長,可以稱為“突出個性”。

二、是考試科目。

合格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科目;

等級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等級考試。

三、是考試範圍。

合格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考試內容較少,試題難度相對較小;

等級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考試內容較多,試題難度也相對較大。

四、是成績呈現。

合格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為“合格”和“不合格”,成績達到60分即為合格;等級考試科目成績依據等級轉換規則轉換後計入考生總成績。

五、是成績使用。

合格考試成績是學生高中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和高職(專科)單獨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成績計入高考招生錄取總成績。

六、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機會。

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但參加考試的時間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

等級考試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6月份統一高考後進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有1次考試機會,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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