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南昌“11-11”特大銀行劫案

回顧-南昌“11-11”特大銀行劫案

2000年11月11日18時20分許,三聲淒厲的槍聲打破了江西省南昌市往日的平靜--幾名蒙面歹徒持槍闖入南昌市農業銀行洪城大市場分理處,開槍打死兩名儲戶,搶走銀行50餘萬元現金後,駕車逃匿。

18時25分,南昌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派出110民警於四分鐘之內趕到現場。緊接著,南昌市公安局局長孫樂伍和副局長塗遠征、張安平等局領導率領偵技人員也火速趕到了現場,組織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訪問工作。同時,他們迅速調集3000多名民警在主要公路幹線上堵卡攔截;在車站、碼頭、機場布控;在市區居民區、賓館、飯店、旅店等場所進行查控;在城鄉結合部搜索、盤查可疑人員,控制歹徒外逃。18時45分,民警在距案發現場六至七公里處的辛家庵路段發現被歹徒遺棄的出租車,並在車後備廂內發現已被勒死的出租車司機屍體。

案發後不到兩小時,省、市領導專程來到南昌市公安局聽取案情彙報,研究部署案件偵破工作,並當即決定成立了以省公安廳廳長為總指揮,兩位副廳長以及南昌市公安局局長為副總指揮的“11·11”專案偵破工作指揮部,要求公安機關全力以赴,快速破案。

由於發案位置處在全國十大交易市場之一的洪城大市場,多名歹徒持槍殺人搶銀行的消息迅速在英雄城大街小巷傳開。一時間,南昌市民莫不為此擔驚受怕,店鋪的業主紛紛提早打烊,惟恐歹徒找上門。連續多日,市區各大銀行存款取款大戶都要選擇人多市旺的時候,並帶上四五個親友,有的甚至到公安機關求助,要求民警護送。

各路豪傑會診劫案

在新舊世紀交替之際,南昌發生一起罕見並轟動全國的特大惡性案件,擔任公安廳廳長多年的丁鑫發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連續多天,他工作再忙都要擠出時間到南昌市公安局與專案指揮部的同志一道分析案情,制定完善偵破工作措施。

上任不到三個月的南昌市公安局局長孫樂伍,面對這一驚天大案,更是憂心如焚。面對冷酷的現實,這位從基層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幹上來的省會城市公安局長,此刻卻顯得十分冷靜和鎮定。案發當晚,他連夜召集局黨委成員、城區各分局、各支隊及市局機關有關處室負責同志召開緊急會議,心情沉重地通報了案情,並果斷決定:市局黨委成員從當晚開始吃住在辦公室,不破此案絕不罷休!

11月12日,市公安局召開“諸葛亮會議”,發出了“11·11”專案偵破工作緊急通知,把全市所有警力分成若干工作組,明確任務分工,並對每項工作都指定了一至兩名局黨委成員具體負責。

同日,市公安局為廣闢線索來源,動員和發動廣大群眾支持公安機關破案,多家省、市新聞媒體通報了基本案情,發佈了懸賞十萬元徵求線索的公告。

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後,案件偵破工作仍然沒有突破性的進展,少數單位和部分民警開始產生悲觀失望的情緒,每當這時,孫樂伍總是信心百倍地出現在大家面前,一再鼓勵大家:堅持就是勝利!

“滾地毯”“拉大網”

街道、鄉村、集貿市場,無論白晝還是深夜,到處都閃現著民警的身影。

作案分子的輪廓越來越清晰了:

--歹徒系五至六人的團伙,有前科劣跡;

--歹徒有四至五支槍,兇狠殘暴;

--歹徒身高大都在1.72米以上,其中一人較矮,約1.63米;

--團伙成員有人懂駕駛技術;

--團伙成員大都在南昌有固定落腳點,而且至少有兩人是南昌市的常住人口,有家室,年齡在25至30歲之間;

於是,十幾萬張協查通報發到了市民手中,發往全國各地。

於是,“滾地毯”式的搜查、清查,“拉網式”的排查工作全面展開。

洪城大市場7000餘家店面、攤位的業主和數萬名從業人員,以及383名近年來在此從事過保安工作的人員逐個與民警見了面;市區出租公司3000餘名出租車車主和司機逐個與民警談了話;民警對20餘萬名暫住人口逐個進行了摸排;民警對兩萬餘間出租房都進行了清查登記;對上千家賓館、飯店、旅社、歌舞廳、卡拉OK廳、迪廳、美容美髮廳逐一進行了查訪;931名涉槍作案人員,1496名刑滿釋放、保外就醫、假釋和脫逃等離獄人員全部被列上了重點嫌疑人名單,並逐個落實民警偵查。

於是,一個個的情報,一條條的信息,迅速彙集到指揮部,編織成了一張天羅地網。

11月28日,成都一位女士來電說,他認識的一個叫張某的人很可疑,他身上有槍,而且最近經常和五六個人出沒在高檔賓館酒家。為了便於聯絡,這位女士還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和住宅電話號碼。專案指揮部獲悉這一線索後,立即派出精幹人員趕往成都,經過幾天秘密偵查,排除了張某等人作案的嫌疑。

11月29日,一個自稱參與了“11·11”案件作案的人,從外地打電話給專案指揮部,指名要丁鑫發廳長接電話。電話中,他直言不諱地說,“11·11”案件是他和新餘市胡氏兄弟犯罪集團五人所為,只因分贓不均而舉報。他還在電話中描述了大致作案經過,與專案指揮部分析的案情非常接近。事不宜遲!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孫景紅受命率領數名刑警火速趕往新餘,但接待他們的新餘市公安局局長當即就否定了胡氏兄弟作案的可能,因為胡氏兄弟犯罪集團的成員在案發前的11月9日就被新餘市公安局緝拿歸案,至今仍在押。

儘管一條又一條舉報線索被查實後逐一否定,但專案指揮部仍感到極大的鼓舞,因為在指揮部的後面,有億萬人民群眾支持。

對每條群眾舉報的有關線索,指揮部都不輕易放棄。北京、上海、廣東、廣西、新疆等十幾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到處都有英雄城刑警忙碌的身影,數十個工作組馬不停蹄地一次又一次核查,把偵查的範圍縮小了一圈又一圈。

一個不眠之夜的開始

新世紀的曙光在億萬人民的期盼中已噴發出燦爛的光芒,中華民族傳統的盛大節日春節也隨之來臨。

時不我待!必須在春節前把“11·11”案件攻下來,為全市、全省人民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2001年1月12日,“11·11”專案指揮部果斷決策:發起總攻!

1月14日,智勇的刑警在高科技手段的支持下,從數千條線索和信息中,經過反覆精心篩選,挑出幾十條線索重點“經營”,終於在茫茫人海中覓到了惡狼的蹤跡。當天20時,江西省公安廳、南昌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的領導聚集在一起,緊急磋商:“11·11”案涉案人員在南昌出現。這是一個兇狠殘忍、膽大妄為、有組織、擁有多支槍支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他們很有可能在抓捕時負隅頑抗,傷及無辜,必須選擇適當時機,儘量避免傷亡。一番緊急磋商後,大家達成共識:零點行動。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時針指向15日零時,張安平和刑偵支隊支隊長孫景紅帶領20多名刑警直撲南昌火車站附近的新天地大酒店903室。面對從天而降的刑警,正躺在床上做著黃粱美夢的“11·11”案首惡華敏、主要兇嫌鄭國維來不及做任何反應就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銬,其他三個正在房間吃搖頭丸蹦迪的朋友也耷拉著腦袋被押上了警車。

簡短的突擊審訊,很快就證實了其他四名兇嫌的落腳點和作案工具藏匿點。於是,參戰刑警兵分四路全線出擊。凌晨2時,刑警在站前西路華敏租住的房間床鋪底下和餅乾盒裡找到了作案用的兩支獵槍、兩支自制雙管短槍、36發子彈、五瓶自制炸藥、35枚紙雷管、五個蒙面頭套及兩隻裝劫款的塑料編織袋等作案工具;凌晨2時30分,藏匿在養濟院119號的“11·11”案主要兇嫌胡光華在夢中就擒;清晨6時,躲在謝家村天誠茶樓正準備出門的“11·11”案主要兇嫌吳招軍剛拉開門就被銬住了雙手;上午8時30分,躲在前進路152號的“11·11”案主要兇嫌龍峰傑被抓獲;羅堅是最後落網的歹徒,15日上午,他剛從福建回到南昌,在兩個朋友的陪同下逛街,13時50分,羅堅在南昌市新華書店一出現,就被刑警當場逮住。整個抓捕行動僅用了短短14個小時,沒費一槍一彈,沒有造成任何傷亡。

1月15日上午,省委書記舒惠國看完快報,立即作出批示:南昌市“11·11”持槍搶劫銀行案件的告破,充分顯示了我們公安刑偵隊伍是有戰鬥力的,要對破案有功人員重獎。1月15日下午,省、市領導專程趕到南昌市公安局看望、慰問參戰人員,並代表省、市黨委、政府向省、市公安機關表示祝賀和感謝。1月16日,公安部也專門發來賀電,對此案的成功偵破錶示祝賀,對參戰人員表示慰問。

驚天劫案水落石出

六條惡狼悉數落網了,讓我們來揭開他們的猙獰面目,看一看他們是怎樣製造轟動南昌、震驚江西乃至全國的大案吧。

這個犯罪集團成員大都是20世紀70年代初出生的,有四人是“兩勞”釋放解教人員,另兩人也是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人員,首惡是華敏。華敏於2000年春節期間在北京打工被辭退返回南昌後,即萌生搶劫銀行的歹念,他一面設法尋購槍支,一面物色同夥。2000年9月,他花2.4萬元購得五連發獵槍兩支及子彈50發後,便糾集“牢友”、同學胡光華、吳招軍、鄭國維、龍峰傑、羅堅等六人共同策劃搶劫銀行的犯罪活動。11月11日15時20分許,華敏、胡光華、鄭國維和羅堅等四人以租乘出租車為名,攔停萬海波駕駛的出租車,騙得汽車開至南昌武陽鄉偏僻地帶時,華敏等人便窮兇極惡地將萬海波勒死在車上並移屍汽車後備廂內,然後由羅堅開車到市郊一僻靜處等候作案時機。18時許,他們六人見天色漸黑,便駕車到達事先踩好點的作案現場農行洪城大市場分理處,蒙面持槍闖入營業大廳作案。作案過程中,華敏持一把五連發獵槍連開三槍(其中一發臭彈),將兩名儲戶打死,胡光華持一把五連發獵槍威逼分理處儲蓄員打開通勤鐵門,鄭國維、龍峰傑兩人各攜帶一支自制的雙管短槍闖入營業區內,用事先準備好的兩隻紅黑白相間的編織袋劫走50餘萬元鉅款。作案後,六名犯罪嫌疑人駕駛劫來的出租車逃離市區,並將出租車拋棄在郊區辛家庵一紙箱廠圍牆邊。

這群正值而立之年的青年為什麼會走上這條與社會為敵、與人民為敵的不歸之路呢?從下面的這段自述中,人們不難看出他們的灰色人生大悲劇。

華敏:我是一個自視很聰明、很能幹的人,我從小就一直妄想著要幹大事,出人頭地,可是我又總不願去吃那份勤奮的苦。當我大學夢破滅時,我第一個念頭就是想搞錢,有錢的人便是爺。我每天都渴望著自己有朝一日暴富起來……當我跨出校門,一踏上偷盜之路時,我就栽了。這次兩年半有期徒刑的教訓對我來說是深刻的,我知道,作惡總是要遭報應的。於是,我在刑滿出獄後便踏進了打工隊伍中,幾年的打工生涯,大都市燈紅酒綠的誘惑一次又一次地刺激我心底幹大事的慾望。慢慢地,我再也無心去打工了,我要試一試自己到底有多大的能量。2000年春節前我便辭工回家。回家後,我便成天想著如何來幹自己的大事。就在這時,我從新聞中看到北京等地發生搶劫銀行大案。於是,我就想到了搶銀行。春節後,我便開始物色同夥,把那些有前科劣跡、生活困難的人網羅進來。物色到了同夥後,我便一人私下去買槍。當我持槍闖進銀行時,我已不是人了……分到贓款後,我就帶了三萬元跑到廣州去玩,大肆地吃喝嫖……我知道公安機關在通緝我,我在外面從不敢用自己的名字……如果警察沒有抓到我,我還準備在春節前幹一場更大的……

胡光華:問我為什麼要搶銀行,想錢唄,我一走上社會就好吃懶做慣了……我沒有考慮過後果,我只想有了錢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喝嫖賭。

鄭國維:當我第一次得知大家是幹搶銀行的事的時候,我曾打了退堂鼓,儘管我是一個多次進“宮”、劣跡斑斑的人,但我知道搶銀行即使搶到了錢也沒時間和機會用。但當我看到其他的人都沒有打退堂鼓,一想到大把大把的鈔票就要裝進自己的口袋,我還是不由自主地跟著大家幹了。因為我每天都賭博,雖然贏多輸少,不缺錢用,但我怕萬一哪天輸慘了,沒有本就翻不了身……錢多不燒手。

鄭國維受審照

……

毋須再一一敘述了,僅從上述一段文字中,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是一群毫無人性的惡魔!更為可惡的是,就在他們被抓捕歸案前幾天,他們還預謀再次持槍搶劫運鈔車和證券公司,幹下更大的驚天大案。然而,正當他們痴心妄想時,英雄城的刑警用剛勁的鐵腕扼住了他們的咽喉。

2001年2月22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洪城大市場的搶劫銀行、故意殺人案。並當庭宣判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華敏、胡光華、鄭國維、羅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吳招軍、龍峰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