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電動車隨意逆行被撞誰負主要責任……

進來晉城市區因部分路段道路施工,出行不便,於是電動車成為市民的首選交通工具。人們在享受其帶來的方便、快捷的同時,卻忽略了騎行電動車必須遵守的交通規則。

「晉城」電動車隨意逆行被撞誰負主要責任……

2018年9月6日下午16時,李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景西路由南向北行至玉玲瓏門口的過程中,與王某駕駛的由北向南逆向行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王某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發生事故,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負全部責任。

「晉城」電動車隨意逆行被撞誰負主要責任……

2018年8月30日6時30分許,張某駕駛捷馬牌電動二輪車,沿建設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駛過程中,與董某駕駛的晉EWWXXX號馬自達牌小型轎車沿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左轉彎進入機動車道過程中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張某受傷。 張某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發生事故,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交警再次提醒

逆向行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嚴重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遵守交通安全法,按道行駛,文明出行,

共同營造良好的安全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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