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致力於地方公共事務與慈善的實業家徐亮(揚州江都大橋鎮)

徐亮(1782-1846),字訪陶,商人,世居大橋鎮。該鎮徐氏家族經營萬和油麻店、福茂南貨店及厚祥錢莊發達後,徐亮作為一族之長,既關心家族產業的發展壯大,亦心繫大橋鎮和四鄉貧民,致力於社會慈善和地方公共事務,受到了官府倚重和民眾擁戴。

道光十一年(1831)淮揚大水,“歲辛卯夏,江湖匯漲,霖雨兼旬”,大橋鎮南鄉及中閘沿江一帶盡成澤國。六月十六日災害一發生,徐亮就挺身而出,帶頭購買燒餅等乾糧到災區分發。接著他又第一個捐輸一千五百緡,並邀同人急籌災恤,同時公開設局勸捐,勸導全鎮商紳、士民量力捐輸。他考慮到以往辦賑由於“託付不慎,弊端叢生”的教訓,決定這次災賑以清查戶口為辦賑之綱領,乃邀同人,親歷災區,查造清冊,朝出暮歸,每忍飢不食,食也草具。他又身體力行,以舟載餅餌分餉之,將麥餅等食物親自送到災民手中。這樣,先後賑四次,全活萬人。(頭條號:江都史話 原創作品 轉載請註明出處)

一心致力於地方公共事務與慈善的實業家徐亮(揚州江都大橋鎮)

徐亮除了在水災中帶頭捐輸賑濟災民外,還積極投入到災後重建的全過程中去。冬初,流民入市,委棄小孩,號泣聲相聞。面對水災過後貧民無以為生、遺棄嬰兒以及走失兒童無家可歸的慘狀,徐亮借用寺廟收養了400多名,分男、女兩所,日給兩餐,親臨視焉。次年春又各給新布單衣,俾其父母領歸。而最後無所歸者,徐亮還親自動員無子女者收養,至無失所者。

一心致力於地方公共事務與慈善的實業家徐亮(揚州江都大橋鎮)

水災損壞了江堤,沿江堤岸卑薄,遇潮漲輒不支,江都知縣於第二年著手籌議增築。徐亮又積極響應,復籌資增堤岸,高厚三倍於舊,至今賴之。

兩年後沿江一帶又發生了蝗蟲災害,當時災情雖不嚴重,但遺蝗入地廬,為來歲患。此時災民還未完全從水災的困境中解脫出來,如果再遭一場蟲災,那一熟無收,又是雪上加霜,後患無窮。徐亮想到這一點,就“設局收蝻子(筆者注:蝗蟲幼蟲),昂其值,如米價之半。鄉人趨利,窮搜無遺種”。這種以工代賑的做法,不僅避免了一場嚴重的蟲災,還增加了農民的收入。(頭條號:江都史話 原創作品 轉載請註明出處)

一心致力於地方公共事務與慈善的實業家徐亮(揚州江都大橋鎮)

水災過後,徐亮更加熱衷於大橋鎮的社會公益事務。大橋鎮上的敦善堂,是嘉慶十八(1813)由趙氏倡議創建的,主要從事恤嫯、育嬰、拾骨、施棺、惜字等日常的慈善活動。後來,公推徐亮主其事。徐亮除了維持敦善堂的正常運轉外,到了冬季還每月購絮衣二百領,悉數散給貧人,歲除前一夕並散錢數十千。徐亮先後董敦善堂之事二十年,量入為出,綽有餘裕。

道光二十二年(1842)七月,英軍艦隊挾鴉片戰爭餘威,突入長江,溯流而上,竟達三江營江面,切斷了大江南北的通道。此事件引發社會動盪,自逆夷駛入長江,梟徒出沒無常。地處沿江的大橋也不例外,不少私鹽販子以及水上盜匪也乘機而動。一度時期,鎮上治安混亂,人心惶惶。為了應對外患內憂,徐亮積極“捐募鄉勇,分置四局,日夜巡警家制兵,以聲勢禁遏之,乃安堵,閱三月而罷。”“事定後,有司索冊籍,將申詳大府請獎敘,公持不與,謂同事曰:‘此特自保鄉里耳,何敢貪為功。’”

一心致力於地方公共事務與慈善的實業家徐亮(揚州江都大橋鎮)

徐亮身先眾志,在社會慈善事業與地方公共事務中“臧事平允周浹”,又不貪動自恃,故深協眾心。辛卯水災後,大府上其事於朝,議敘鹽運知事。《江都縣誌》的人物傳記中,亦少有地記載了這麼一位商人的賑災事蹟,成為鄉里典範。此外,當時還有人寫了840字的七言長詩《辛卯水災歌行訪陶別駕》,盛讚其任勞任怨的災賑義舉。(朱毓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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