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的武裝衝突不斷的背後,竟然全源於一紙協議沒有落實

從新聞中我們可以瞭解到時不時我們西南鄰國緬甸就和地方民間武裝發生衝突。緬甸從獨立以來,少數民族武裝問題一直是緬甸政府的一塊心病,衝突最激烈的莫過於同北部的欽邦撣邦和克欽邦,這一片區統稱緬北。

緬北的武裝衝突不斷的背後,竟然全源於一紙協議沒有落實

自1948年緬甸獨立以來,緬北地區先後組建數十支大大小小的反政府武裝。緬甸國內的民族矛盾極為尖銳的背後都涉及到一份《彬龍協議》。

這究竟是個怎麼樣協議,怎麼會有如此劇烈的動盪。梳理清楚這個問題還得從緬甸淪為英國殖民地說起,英國殖民者利用拉一派、打一派製造緬甸內部民族分裂,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根據聯合國憲章,被殖民國家有了民族自決的權利。

緬北的武裝衝突不斷的背後,竟然全源於一紙協議沒有落實

緬甸國父—昂山將軍

當時緬甸國父——昂山將軍,也就是現緬甸領導人昂山素季的父親,振臂高呼,聯合各邦各族的代表在彬龍參會,共同商議聯合緬甸本部以及撣邦、克欽邦、欽邦等少數民族地區,從英國殖民者手中爭取將緬甸聯合獨立的辦法。會後產生各民族各派別都能接受的《彬龍協議》,協議中包含了允許民族武裝的存在和民族高度自治的權利,甚至包括民族自決的可能性。《彬龍協議》還存在許多模稜兩可、自相矛盾,何況這只是雙方簽訂的草案。再加上昂山本人在《緬甸聯邦憲法》通過前的1947年7月19日被民族激進分子刺殺,所以導致《彬龍協議》成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一筆糊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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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龍協議

緬北的武裝衝突不斷的背後,竟然全源於一紙協議沒有落實

彬龍協議-部分譯文

在1948年1月4日,緬甸聯邦獲得獨立,《緬甸聯邦憲法》,緬甸本土被分為7個省,邊疆地區則成立了7個邦,並規定10年後撣邦和克倫尼邦有權決定本邦在緬甸聯邦的去留。事實上《彬龍協議》並未就克倫尼和其它未與會少數民族地區事務達成一致,特別沒有明文規定“各民族自治地區退出緬甸聯邦的權利”。

在1958年奈溫政變上臺後擱置了“兩邦獨立權”,引起兩邦與緬甸政府曠日持久的矛盾和爭端。1962年《緬甸聯邦憲法》被廢除,此時緬北地區的民族領導人感覺自己受到欺騙,所以各邦紛紛為自主權開始與緬軍對抗甚至交戰,爆發曠日持久的衝突。現在已造成各民族間互不信任,卻隨時都可能有武裝衝突的危險,所以解決緬北問題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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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彬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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