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練科目三女子借朋友車上路,行駛中露馬腳,被交警查個正著

4月11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省道S214線,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檢查中,執勤民警發現一輛鄂A別克小轎車在行駛過程中,走走停停,行駛異常,駕駛員操作有些慌亂,險些與對向會車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在現場,執勤民警下意識感覺這車肯定有什麼問題。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執勤民警發出靠邊停車指揮手勢後,發現該車女駕駛員根本就不知道怎麼靠邊停車,在執勤民警的引導下,才勉強靠邊停了下來。

民警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在對該車駕駛員的證件進行檢查時,該車女駕駛員遮遮掩掩謊稱忘記帶駕駛證、身份證了,連身份證號碼也記不住了。執勤民警使用警務通裝備,通過人臉識別系統及相關信息比對查詢後,得知該車駕駛員並不是沒帶駕駛證,而是根本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民警的教育引導下,該車駕駛員何某向執勤民警如實陳述了一切。

为练科目三女子借朋友车上路,行驶中露马脚,被交警查个正着

該女子被交警查了個正著

經查,該車駕駛員是位準駕駛人,剛考過二科目考試,準備考三科目,盼望著早一天考完,早一天拿到駕駛證,便向朋友借車上路練習一下,還約上自己的侄兒一同上路練習三科目,不曾想在路上碰見了交警,被逮了個正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04條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將何某駕駛的小轎車進行了暫扣處理;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何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將會受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可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在此,交警也提醒各位準駕駛人朋友:練車請在教練的陪同下、在規定的場所、規定的線路上練習,別抱僥倖心理,生命只有一次,別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開玩笑。

劉從文 紅星新聞記者江龍 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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