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7點,陽光100某KTV的經理報警稱,一男子在店內消費了270元,卻不付錢吃“霸王餐”。後民警瞭解到,該男子今年3月來柳,屢次因吃“霸王餐”被公安機關處理。
男子在店內的消費賬單
男子來柳不到兩個月吃了五次“霸王餐”
當晚,柳東派出所民警來到KTV,KTV經理稱,該男子一個人在包廂,點了啤酒、小吃等,還在包廂內隨地小便。服務員上前勸阻,卻被他趕出包廂,該男子還拿著酒杯去別的包廂,聲稱他是從河南來的,他大哥是“江湖人”,外號“四哥”,手下有很多小弟,別的包廂客人不搭理他,服務員最後將他拉走。結賬時,他自稱沒有錢,就是來吃“霸王餐”的。
民警將該男子帶到派出所,審問得知,該男子姓王,今年43歲,河南人,上個月來柳找工作,但他只有小學文化,沒有一技之長,一直找不到工作。據瞭解,王某4月7日在柳北區一KTV吃“霸王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天,12日剛從拘留所放出來。經查,王某三月份來柳,有過5次吃“霸王餐”的記錄。
目前,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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