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方講求)近日,平江縣三墩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檢查工作中,發現蘇某某攜帶一支鳥銃在平江縣三墩鄉西源村路邊行走,民警隨即將蘇某某口頭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訊問,蘇某某稱自己是攜帶鳥銃準備出門打獵,該鳥銃經岳陽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為槍支,蘇某某對自己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蘇某某被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閱讀更多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的文章
2019-04-15 03:06:08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方講求)近日,平江縣三墩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檢查工作中,發現蘇某某攜帶一支鳥銃在平江縣三墩鄉西源村路邊行走,民警隨即將蘇某某口頭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訊問,蘇某某稱自己是攜帶鳥銃準備出門打獵,該鳥銃經岳陽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為槍支,蘇某某對自己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蘇某某被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閱讀更多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