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賬外賬” 終會被“算賬”

設立“賬外賬” 終會被“算賬”

王某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應聘過程中,被一家小企業問到會不會做內賬和外賬。王某不禁產生疑惑:一家企業還要分兩種賬簿嗎?後來經過諮詢才知道內賬和外賬,具體是指設立“賬外賬”。那麼內賬和外賬具體有哪些相關問題需要我們探究呢?

“賬外賬”的含義

所謂的“賬外賬”,就是指一家企業會有兩套賬簿——內賬和外賬。

內賬是在主體賬簿以外,另設的一套遊離於監督之外的賬簿。它是反應企業真實經濟業務的一套賬,主要供管理人員瞭解企業盈虧。而外賬主要是供稅務局等外界機關審查的一套賬,其多數為假賬。因為賬外賬具有較大的隱蔽性,所以在一些中小企業較為流行。那麼中小企業設立賬外賬是否合法呢?

“賬外賬”的相關規定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

上統一登記、核算,不得違反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私設會計賬簿登記、核算。

所以設置“賬外賬”的行為,並不合法。雖然國家三令五申的禁止“賬外賬”,但一些企業卻蔑視法律法規,採用多種方式另行設賬。那麼設立“賬外賬”究竟有什麼危害而讓國家明令禁止呢?

“賬外賬”的違規行為

很多違規企業,已經把設置“賬外賬”當成偷逃稅款的一種手段。企業可以通過現金交易、體外循環等形式隱瞞收入,把應當上交給國家的稅款據為己有,變成企業的利潤,是一種損國利己的行為。而且有很多企業以不開發票作為壓低供貨方價格的交換條件,這直接導致了供貨方和自身企業進行偷逃稅款。國家稅款因此而流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偷逃稅款的懲治措施

《刑法》規定: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大到企業,小到個人,依法納稅是我們應盡的義務。我們在進行財務工作時,也要堅守自己的立場,堅決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這不僅是對國家政策的敬畏,更是對自己身行負責的良好態度。

想要學習更多知識,可以私信小編,回覆【學習】,即可免費領取最新稅務資料一份及免費實操試聽課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