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出嫁的女兒年初二回孃家,有什麼說法嗎?

風剪雲2018


這事你沒有問你媽媽嗎?

為什麼出嫁的女兒初二回孃家,這個是一個傳統遺留下來的約定俗成,也叫習俗。

大年初二也被叫姑爺節。上個世紀1949年以前,一般家庭都是兄弟姐妹很多,出嫁之女就是別人家的人了。所以過年必須在夫家,丈夫的父母就是自己的父母。在以前年輕人結婚之前要定親,送禮,相親成功之後,兒女要依父母之約成婚。如果父母不同意,定親的禮物就要全數退回。

成婚後,女兒出嫁了,就是被人家的人,一般是不能回孃家的。只有大事或過年才能回去。而過年也就初二這天才能回孃家,帶著丈夫子女回孃家要帶禮物,孃家這天要隆重迎接女婿,不能搞衛生不能動土妻子不能給丈夫洗澡搜口袋等禁忌。

新中國成立後,很多舊習俗都改了,特別是男女平等後,女性地位提高了,特別是改革開放後,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一家一戶只有一個孩子,如果按照舊習俗就只能在丈夫家過年,過完年初一就回孃家,初二就是正式的姑爺節,岳父母要請女婿好吃好喝,客氣招待。

但現在很多獨生子女,年輕家庭為了自己父母過年不孤單,都想回自己家過年。其實年輕夫妻沒必要為了這個而吵架傷和氣。

與其兩邊都不能顧及,不如讓父母都到自己家裡過年。

或者每年帶著父母去丈夫家或妻子家過年,這樣不就都在一起了嗎。

經濟條件好的,可以帶父母去旅遊過年嗎,在哪裡不重要,在一起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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