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案情介紹

2011年3月3日,中冶集團公司與博川岩土公司簽訂《總包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協議書》。協議書約定中冶集團公司將軋三搬遷改造及配套工程分包給博川岩土公司。分包工程的價款暫定為7000萬元。協議書第五部分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第一條第5項約定:“協助乙方回收工程款。若建設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撥付工程款,甲方不承擔代墊資金的義務,且乙方不得以此追究甲方責任,但甲方可協助乙方追收欠款。”第二條第7項約定:“本工程禁止乙方對外分包和轉包”。工程完工後雙方結算確認訴爭工程的結算總價款為55219870元,中冶集團公司已向博川岩土公司付款51189870元,欠付工程款為403萬元。工程保證金為博川岩土公司向中冶集團公司繳納。

建邦地基公司不服法院判決,認為自己是案涉建設工程的實際施工人,有權要求中冶集團公司支付工程款,因此提起再審申請。

【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最高法院判決

駁回天津建邦地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實務要點

1.針對建設工程合同效力問題要嚴格適用《建設工程司法解釋》(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關於工程價款結算問題。要尊重合同中有關工程價款結算方法、標準的約定內容,嚴格執行工程造價、工程質量等鑑定程序的啟動條件。雖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一般應參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實際施工人違反合同約定另行申請造價鑑定結算的,一般不予支持。

【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3.《建設工程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目前實踐中執行得比較混亂,實踐中要根據該條第一款規定嚴守合同相對性原則,不能隨意擴大該條第二款規定的適用範圍,只有在欠付勞務分包工程款導致無法支付勞務分包關係中農民工工資時,才可以要求發包人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不能隨意擴大發包人責任範圍。

4.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

第一種意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實際施工人請求依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對承建的建設工程享有優先受償權的,應予以支持。

第二種意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實際施工人請求對承建的建設工程享有優先受償權的,不予支持。

【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打官司不想花錢,聯繫法寶在線律師團

當事人無力承擔打官司的各項高額費用,自身正當合法權益無法實現?

耗財費力去打官司,官司打輸了,不但舊賬要不回,憑添新的開銷?

千辛萬苦把官司打贏,空有勝訴判決,卻始終無法將欠款要回來?

拋下工作遠赴外地打官司,卻人生地不熟,浪費錢財,事倍功半?

針對以上問題,法寶在線為當事人的案件“出錢”又“出力”。

出錢:法寶在線通過“先打官司後收費”的顛覆性創新模式,對當事人的案件進行墊付費用,墊付款項包括當事人訴訟及仲裁過程中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擔保費、鑑定費、公告費、評估費和律師費等費用,只在勝訴且回款後才收取費用。敗訴或沒能成功回款,該筆墊付的費用由法寶獨自承擔,當事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出力:法寶在線在全國各地都有自己的律師團隊,會根據當事人的案件難易程度由3-5人的專業律師團隊辦案,專家律師審核機制,保障當事人權益。

如果您現在正遇到法律糾紛的煩惱,一定要聯繫法寶在線律師,因為找法寶律師沒有訴訟風險——案件不贏不收取任何費用!聯繫方法就是點擊圖片所指的【瞭解更多】

【以案釋法】這種情況實際施工人不可向發包方主張工程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