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寶雞:優先執行顧民生 六十六萬元解民急

陝西寶雞:優先執行顧民生 六十六萬元解民急



“法院給咱執行回來了錢,咱可以看病,可以還債了。”4月25日上午,受傷農民工田某的妻子懷抱著高位截癱的丈夫,流著眼淚從陝西省寶雞市金臺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手中接過66萬餘元的賠償款後,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2017年,田某在寶雞市區一建築工地從事水電安裝工作時,不慎從腳手架上跌落受傷。經醫院診斷,田某創傷性腦損傷,由於受傷嚴重,在醫院治療期間,共花費30餘萬元。後經司法鑑定,田某的傷情已經構成二級傷殘。雖然用工方支付了大部分醫療費用,但田某卻因高位截癱,長期臥床,需要專人護理,花費巨大,其全家的生活陷入窘境。

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共識,田某親屬將用工方告上法院。金臺法院受理此案後,經審理,依法判決楊某和工程建設方賠償田某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60餘萬元。2019年4月初,田某親屬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權益,儘快將賠償款執行到位,立案後,金臺法院執行局對情況進行研判後,為田某開啟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執行款優先發放的“三優先”制度,並指派專人負責,多次走訪被申請執行人,給其做思想工作,說明不及時執行的後果。經過20多天的努力,被申請執行人終於及時、足額將全部賠償款匯至法院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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