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項目測風塔EPC工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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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電力招標網(www.zbytb.com)瞭解到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項目測風塔EPC工程招標正在進行,詳情請看下文:

一、招標條件

本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項目測風塔EPC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備案機關核准,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工程規模:建設1座海上自立式測風塔(海平面以上100米高度)。

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後6個月內完成立塔,開始測風;42個月內,完成招標範圍內全部工作。投標人根據現場踏勘及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保證足夠的施工作業面,並滿足招標人要求。

質量目標:整體工程質量達到合格,並達到國家和行業頒佈的現行標準。

範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項目測風塔EPC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項目測風塔EPC工程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於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於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2015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二)專用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力行業(風力發電)設計甲級資質,附資質掃描件;

2.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甲級資質,附資質掃描件;

3.本投標人應是總承包方,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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