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搶奪高速大巴車方向盤跳窗翻越高速護欄

揚子晚報訊(錫檢宣 劉瀏)2019年2月22日,行駛在無錫惠山區玉祁高速段一輛大巴車上,視頻監控拍下的情景,一名男子竟然不顧全車乘客安危搶奪駕駛員手中方向盤。 ​ 正值春運,這輛渝A牌照、載有嬰兒在內24名乘客的大巴車以近70公里的時速由重慶駛向蘇州。當晚十二點三十分左右,在無錫惠山區玉祁高速段,車上一名安徽籍的中年男子萬某某多次向司機提出要在就近高速收費站下車回家,甚至讓司機開門自己跳車的危險要求。

在遭到司機的一再拒絕後,萬某某與司機及其他乘客發生爭執,突然用右手搶奪方向盤並猛拽兩把,大巴車劇烈晃動,方向失控,車上乘客驚聲尖叫。司機聶某奮力掙脫,緊急剎車,車頭幾乎撞上了路右側護欄。車停下後,萬某某迅速從車後方跳窗,翻越高速護欄後逃竄,大巴車司機和幾名乘客下車追堵,終於在一處村莊內將萬某某制服並報警。當日,犯罪嫌疑人萬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此案有關情況後,迅速介入,引導偵查人員從證人證言、涉案車輛內部視頻及道路監控等方面進一步完善證據。該案承辦檢察干警經現場勘查、走訪相關證人、查看車載錄像、審訊當事人後查明,犯罪嫌疑人因其就近下車的要求遭到大巴車司機聶某拒絕後,搶奪方向盤並用力來回拉拽,導致發生重大公共安全危險的可能,且萬某某於2018年12月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存在前科劣跡,現又實施新的犯罪,遂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萬某某。

2019年3月4日,該檢察院對上述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此案發生在春運期間行駛於高速公路的大巴車上,犯罪嫌疑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性質較為惡劣,社會反響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之規定,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該檢察院還深入公交營運公司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調研,深入分析挖掘背後深層次原因,為減少、直至杜絕此類“車鬧”行為提供司法建議。

4月4日,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被告人萬某某提起公訴,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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