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一小孩坐扶梯夾斷手指 商場:無義務墊付醫藥費

原標題:6歲小孩坐扶梯夾斷手指 商場稱無義務墊付醫藥費

泸州一小孩坐扶梯夹断手指 商场:无义务垫付医药费

小晨躺在病床上,右手纏著厚厚的紗布

5月1日下午,在瀘州摩爾商場跟父母一同乘坐電梯時,6歲的小晨右手食指被夾傷,目前在醫院治療已花去2萬餘元。這對來自農村的父母至今後悔不已,連稱“五一節不該帶孩子出來玩”。

監控顯示,事發時小晨坐在電梯上,父母在三級梯步之後站著。當小晨突然受傷哭起來時,兩個大人才趕緊衝上前抱起他。救護車來了後,在護士提醒下,父母才知小晨的一截手指還卡在電梯裡。

家長希望商城能夠墊付醫藥費,但商城回應稱,願意承擔應有責任,但目前沒有義務墊付醫藥費。

事故/

孩子坐在手扶電梯上 突然手指捲入電梯

事情已經過去一個星期,但年輕的陳女士仍不願回憶孩子受傷的那一幕。孩子住進醫院以來,她每天陪在身邊,沒有離開醫院一步。她忍不住流淚,還不知道自己的受傷意味著什麼的小晨,安慰媽媽“不要哭”。小晨躺在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的病床上,右手被厚厚的紗布包裹著,沒有跟媽媽喊疼,也保持右手不在床上亂動。

5月1日傍晚6時20多分,小晨和父母在瀘州摩爾商場乘坐電梯時,右手食指被電梯“咬傷”。商場提供的一段監控視頻顯示,當時小晨坐在商場三樓到二樓的中庭電梯上,父母站在身後離他有三級臺階。即將到達二樓時,小晨突然身子一歪,父母一步跨下來抱起孩子……旁邊打掃衛生的工作人員趕緊關上正在運行的電梯。

“當時孩子突然哭起來。”小晨爸爸李燈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孩子受傷的手,當時整個人都懵了。救護車來了以後,在護士的提醒下,他又趕緊跑進商場,商場工作人員對電梯進行了拆除,找到被卡在電梯裡的一節手指。

“早知道就不帶孩子出來耍了。”在醫院裡,夫妻倆後悔不已。李燈說,孩子以前多次乘電梯,“哪曉得會出事。”

借錢醫治已花去2.6萬

希望商城墊付醫藥費

在醫院裡,夫妻倆輪流照看著孩子。家裡沒有錢,李燈不得不幾次出去借錢,又趕回醫院。

李燈和陳女士稱,想到五一節放假,5月1日下午兩三點鐘,才帶著6歲的兒子從敘永縣馬嶺鎮到瀘州城區來玩,他們帶著孩子逛了街,逛了商場,原計劃當天晚上就趕回老家,因為家裡還有3歲的女兒,由父母照看著。

李燈拿出幾張醫院的繳費憑證,已經花了2.6萬元。他說,這些錢全部都是借的。26歲的李燈前些年四處打工,先後在廣東、成都等地的工廠上班,不久前才回到老家,跟別人學鋁合金門窗安裝,一天120元,一個月大概可以幹20天的活。

孩子受傷的當晚,商城派工作人員提著水果到醫院看望過孩子,關於具體處理,該工作人員稱需五一節後才能進一步協商。5月5日,李燈找到摩爾商場,提出希望商場能夠墊付醫藥費,他說自己經濟壓力確實很大,害怕耽誤了孩子的治療。但他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依然還在為醫療費頭疼。

醫生告訴李燈,孩子的手還需要再次手術,治療效果有待進一步觀察,即便順利,全部康復也需要半年時間。

李燈說,下半年,孩子就要讀一年級了。

回應/

商城:家長有監護責任,無義務墊付醫藥費

瀘州摩爾恆達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鍾力立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此前已經跟傷者家長有面對面溝通。商場也於當天對設備進行了檢查,設備運行是正常的。

“家長在帶孩子乘坐電梯的時候,缺乏相應的安全意識。”鍾力立說,從視頻來看,當時家長與孩子有一段距離,孩子坐在電梯上玩耍,家長沒有及時看護,最終導致孩子手指被電梯捲進去。

鍾力立表示,事故發生當晚,商場派人去醫院看望了傷者,並告知家長有什麼訴求可以及時溝通。同時表達了商場的態度,不會逃避任何責任。因為當時是五一假期,只有值班經理在,所以約到節後進一步協商。

關於傷者家長提出的墊付醫藥費,鍾力立說,商場沒有義務墊付醫藥費,正常處理方式是,監護人先行治療,治療完後進行法律仲裁,“我們會根據法律程序和原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鍾力立還稱,商場對此也深感遺憾,到時候協商處理,不管提供任何證據,商場都會積極配合,但的確需要合法地、有依據地來處理這個事情。

律師觀點

如果家長疏忽 將承擔主責

四川衡訟律師事務所羅小平律師認為,從法律層面而言,商場的回應本身沒有大的問題。商場負有保障消費者安全的義務,監護人亦有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義務,究竟誰沒有妥善盡到己方義務導致事故發生,需要治療終結後按照法定程序審理和認定。這類事故的正常處理程序,一般是傷者先行醫治,治療終結且事件損失確定後,再按照相應的司法程序進行解決。從案例分析,如果能夠證實電梯設備和運行存在違反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要求的情形,則商場需要承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反之則家長需要承擔主要責任。但具體情況,還需要在司法程序中結合技術鑑定和視頻監控等多方證據進行判斷。

瀘州市律師協會消費維權專委會副主任馮駿律師表示,事發視頻他已經在網上看到,從視頻角度分析,家長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商城沒有盡到安全監護、維護秩序的責任,可能會承擔次要責任。

馮駿指出,的確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以要求商城現在墊付醫藥費。但作為經營主體,從人道關懷方面出發,也是可以考慮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比如可以考慮由傷者出具“借條”的方式藉資,先以治療傷者為首要目的。同時,事故發生後,為了有效解決問題,商場所在地的安監部門、街道辦、主管單位,有必要出面協調解決。

(記者 楊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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