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宅基地給姐姐做了房對自己有影響嗎?

忘憂旋律153


自己的宅基地給姐姐做了房,對自己有影響嗎?

宅基地是不是自己的,咱在這裡也就不過多的去贅述。單說說題主在這想表達的意思,題主意思是說;你當初申請審批到手的蓋房宅基地,你沒有在上面建房而是把宅基地的蓋房權給了姐姐,讓姐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上了房子,現在想問對你有沒有影響是吧?


其實,在農村還有宅基地審批手續那還是得往前十幾年才有的政策吧,現在很多農村都停止了宅基地審批制度,村裡根本沒有人能新批下宅基地蓋房的。像題主這類的問題以前在農村也不少見,農嫂的老公就是這種情況。

農嫂的老公和妹妹是孿生雙胞,老公是先出生的老大,也就是說農嫂還有個小姑子。雖然在輩分上老公的妹妹是個小的,但卻比農嫂大了三歲多。因當時結婚我不夠歲數,公婆也就讓小姑子先出了嫁。公婆所居住的場所是在鎮上,而小姑子找的對象是鎮裡下屬的村莊,所以小姑子的戶口並沒有從孃家遷走。後來公婆以兒子到了娶妻的年齡名義,向村委申請審批宅基地,而後將審批下來的宅基地由小姑子婆家出資在審批下來的宅基地上蓋起了房屋。等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也就無宅基地可申請,婚房就是公婆住的那套,也就是說,我婚後和公婆住在一起。


而現在小,姑子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房屋的所有權證上的名字,都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不知道題主所說的你的宅基地使用徵的名字是誰的,假如使用證上名字是你的,你不用擔心對你有什麼影響,而現在應該擔心的是姐姐,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因為一旦遇上徵遷什麼政策的,按照各種規定的權限走,受益的將是持有使用證權利的人。因為房隨地走,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你的名字,那麼無論姐姐投了多少資金建蓋的房子所有權證上也會是你的名字。真遇上什麼拆遷,所有的拆遷補償或是安置,你將是第一受益人。假如,如果你在利益上看的太重,那麼如遇拆遷補償安置的優惠政策時,你大可翻臉不認親情,利用產權上擁有的優勢,將所有的利益劃啦到你的口袋裡。所以,我說現在姐姐在你審批的宅基地上蓋房,應該最擔心的是姐姐才對。不過你要是真的那樣做了,你失去的將是比利益重萬千倍的親情。

在我們這裡最起碼是這樣,出嫁女的戶口無論是否遷出本村,都沒有女兒可在本村申請審批宅基地的權利,村裡的宅基地只可審批給家中有兒添丁的農戶。所以公婆家以我老公的名義和名字申請下來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是我老公的名字,農嫂小姑子的婆家雖然出資構建的房屋,但房產證也是我老公的名字。這不前幾年我們這裡新農村建設搞的紅紅火火的時候,很多農村拆房建樓,補償和安置都很是實惠,我小姑子女婿也確實是害怕了一把,要求和老公簽訂一個房屋贈送協議,把在老公名下的宅基地和房屋產權以贈送的名義,贈送與他。



我不知道題主把宅基地建房的權利讓給姐姐後,你擔心對你有什麼影響指的是什麼?唯一的影響就是,假如以後農村還有可以審批宅基地蓋房的政策,那麼根據一戶一宅的要求,你就像我們一樣,就沒有在申請審批宅基地的資格了。只有這點是我能想到為一個能對你有影響的理由了,希望我的解答對你的困惑有所幫物。


農嫂話農事




按照目前的土地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權和確認權中的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由此可知,農民取得宅基地的條件是本村村民,一戶一宅。

有宅基地出賣、轉讓後,再申請的不予批准,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土地,農民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允許買賣。



如果姐姐戶口還屬於同村居民,因為婚姻等其他原因需要分戶建房的,可先申請分戶。宅基地的分配是以家庭戶為單位進行配置的,然後新戶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倘若姐姐戶口已外遷,不屬於同村居民,那麼她是沒有資格在本村申請宅基地的;題主把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她,屬於宅基地已分配家庭,不得再去申請宅基地。



感謝您的閱讀,我是大師侃房,一個專注於地產營銷、置業答疑的迷糊大叔,偶爾智商掉線,但專業從不疲軟。很榮幸讓我於千萬人之間,在千萬年時間的無垠荒野裡,遇見了你,恰逢其時。希望我的文字能夠給予您借鑑,帶給您溫暖。

大師侃房


如果我是你想要回來的活必須有目標,前提是得有錢和戶口,沒戶口一切免談,不如有能力居之。


92403046


如果你姐姐是農村戶口,可以的沒問題。如果是城市戶口就犯法了。宅基地本村內是可以買賣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