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 集體學習《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

《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於2018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近日,紅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呂鵬舉主持召開檢委會,檢委會委員集體學習了該項規定。

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參與社會治理,維護司法公正,促進依法行政,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方式。《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對檢察建議的適用範圍、調查辦理和督促落實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委員們認真學習了文件內容,並從各自工作的角度對內容談了學習體會。

呂鵬舉強調,各位委員要立足本職崗位,認真學習《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的規範要求,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分管領導還應組織所分管的部門進行深入學習,案管辦和研究室要與上級院做好溝通,按照規定做好相關工作,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院檢察建議工作,確保檢察建議的質量和效果,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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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丨檢務監督管理部 張宇

審核丨郭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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