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莫贪,购买、使用无牌二手车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便宜莫贪,购买、使用无牌二手车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不法分子窃取财物后,为尽快脱手一般会低价抛售赃物,收购者由于贪小便宜,一不小心就踩到法律红线,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件回顾

1、使用来历不明的无牌车辆

2016年,冼某在其经营的汽车维修档处受托为他人修理一辆无牌五菱小型客车(价值人民币26516元),但此后委托修车的人一直没来取车。半年后,冼某便开始使用该小型客车。2019年3月,冼某将上述小汽车借给黄某使用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查,该小型客车是2016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立案侦查的被盗车辆。

2019年4月,冼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冼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依法将其起诉到法院。

便宜莫贪,购买、使用无牌二手车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二手车

2017年1月,邓某在明知是来历不明车辆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9000元的价格向同村的邓某购买了一辆白色五菱牌小型汽车(价值人民币58544元)。2018年5月,邓某驾驶上述小型汽车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该辆汽车是2017年1月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立案侦查的被盗车辆。

2018年7月,邓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移送我院审查,经审查认定:被告人邓某明知该机动车是赃物,实施收购该机动车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邓某向高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普法小知识

便宜莫贪,购买、使用无牌二手车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一、《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关于法律上如何认定主观上系“明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产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检察官说

市民购买二手车辆或其他二手物品的时候,应注意鉴别、查询其来源合法性,通过正规渠道交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转让手续,切莫因小利或放纵、侥幸而触犯法律被追究责任。便宜莫贪,购买、使用无牌二手车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便宜莫贪,购买、使用无牌二手车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策划|新媒体办公室

文案|阿澄

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便宜莫贪,购买、使用无牌二手车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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