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賓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刑

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賓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刑

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賓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刑

為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賓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刑

日前,賓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韋某宇提起公訴,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賓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月中旬,被告人韋某宇接受白某的請託,利用擔任賓陽縣公安局新橋派出所副所長的職務便利,為大林村委陸村涉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陸恆某、陸祖某、陸某等人協調內蒙古警方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並分兩次收受白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0萬元。

为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宾阳一派出所副所长获刑

案件經法院公開審理,判決被告人韋某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为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宾阳一派出所副所长获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