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政府任免一批領導幹部

10月21日從山陽縣政府獲悉,經山陽縣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任免虞華勇等同志,具體情況如下。機構改革中涉及單位撤併或機構、職位更名的,原任職務自行免除。

任命:

虞華勇同志任十里鋪街道辦事處主任,免去縣發展改革局副局長、縣尾礦資源綜合利用中心主任職務;

孫 科同志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魏明貴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正科) ;

毛加毅同志任縣財政局副局長;

李俊平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盧濤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興紅同志任縣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

王煒同志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副大隊長;

方飛同志任縣城市 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城關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服務站站長職務;

崔忠明同志任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主任(八級職員)(試用期一年) ;

王星同志任縣扶貧開發移民搬遷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免去

楊小平同志十里鋪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景鋒柏同志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耿義良同志縣野生動物和天然林保護管理中心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高存來同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武少俊同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山陽縣政府任免一批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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