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一出租車司機酒駕丟“飯碗”

日前,一名出租車司機竟然酒後駕駛出租車,被正在執勤的民警逮個正著,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邢台一出租车司机酒驾丢“饭碗”

10月30日22時許,徐某飲酒後駕駛一輛出租營運機動車沿八一路地道橋由西向東行駛,被正在執勤的邢臺橋東二大隊民警尉雲波當場查獲。對其進行呼氣式乙醇含量檢測,測試結果顯示其飲酒駕車,隨後徐某被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化驗,結果顯示他的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62.4毫克,已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5000元罰款,15日拘留,記12分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也就意味著以開出租為生的徐某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能再繼續自己的出租司機生涯。

邢臺交警提醒,交警查酒駕沒有法外之車,尤其是營運車更應該遵守職業道德,時刻把乘客安危和法律規定放在心上,不要像徐某一樣心存僥倖。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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