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澠池:送拘體檢途中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2019年11月4日,河南省澠池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將一名長期躲避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曹某控制,在對其送拘體檢途中,主動履行了償還義務,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成功執結。

20191月15日至2019年3月6日被告曹某多次在原告張某某處借款共計20000元。2019年4月7日,雙方結算被告曹某下欠原告張某某17500元,當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據一份,金額為17500元。經多次討要被告均拒不償還,原告張某某將被告曹某訴至法院。審理期間,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被告曹某於2019年6月底前償還原告張某某借款17500元。調解協議生效後,被告曹某依然不願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張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曹某送達了案件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敦促其儘快履行義務。然而,曹某長期外出不歸企圖逃避執行,執行法官通過多方查詢也沒有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任何財產,導致案件陷入困境。

11月4日中午吃午飯時,執行法官接到群眾舉報,稱發現被執行人曹某在澠池縣某小區出現。接到線報後,執行法官立即組織執行幹警迅速出擊趕往執行現場,成功將失信被執行人曹某控制帶至法院。但被執行人曹某仍表示不願意償還借款,鑑於曹某的態度,法院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將曹某送拘體檢途中,曹某一看這是要“動真格”了,便主動給執行法官道歉並積極聯繫親屬送來全部執行案款。至此,該案得以成功執結。(代文官 賈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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