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北京二中院:暫未採取強制措施

澎湃新聞記者11月6日查詢發現,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已將王思聰列入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時間為2019年11月04日,執行標的為151437841(元)。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6日午間回應澎湃新聞記者,“王思聰確有在我院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案號為(2019)京02執1325號,於11月4日剛剛立案執行,剛才發佈的那條信息是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到的被執行人信息。”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方面還表示:“經我院核實,暫未對王思聰本人採取限制高消費以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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