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妻子父親為岳父"的由來

稱妻子父親為岳父

唐代的段成式在《酉陽雜俎》中記述了一個故事:

唐玄宗李隆基於開元十四年(726年)到泰山封禪,丞相張說擔任“封禪使”,順便把他的女婿鄭鎰也帶去了。

按照舊例,隨皇帝參加封禪後,丞相以下的官吏可以升一級。鄭鎰本是九品官,張說利用職權,一下子為他提升了四級,成了五品官。當時八、九品官穿淺青色或青色官服,五品官穿淺緋色官服。唐玄宗在宴會上看到鄭鎰的官服突然換為緋色,覺得奇怪,過去問他,鄭錳支支吾吾不好回答。 這時玄宗身邊的宮廷藝人黃幡綽一語雙關地代他回答:“此泰山之力也!

當然玄宗知張說徇私,很不高興,不久把鄭鎰降回原九品。不過,此事過後,人們便把妻子的父親稱作“泰山”,因為泰山乃五嶽之首,所以又稱妻子父親為“岳父”,同時,稱把妻子母為“岳母”。

稱妻子父親為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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