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还是“智慧”收费?

满屏都是缴费的方式,却始终不见收费的依据

平日里苦苦寻觅的停车位,如今却随处可见。原因很简单,原本免费的停车位如今收费了,而且价格不菲。停车在大良路边的车主在取车时会在车上发现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告知车主需要扫二维码缴费。小纸条上特别提示,如不缴费,将会影响征信信息。同时,该纸条还会提醒车主关注“大良智泊”公众号。

一、初识:与智慧停车绑定的是一份充斥着不平等条款的格式合同

关注该公众号后,需要在该公众号上注册用户信息,车主首先必须同意《用户服务协议》,一份充满不平等条约的格式合同跃然纸上。


智慧停车,还是“智慧”收费?

智泊停车《用户服务协议》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毫无疑问,这份《用户服务协议》的条款系格式条款,是广东科陆智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了与预期的大量用户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用户无法与其协商,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其次,该份协议中存在免除自身责任的内容,同时未进行标识,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简单分析其中的一个条款,第二点“免责条款”第1条约定,“用户明确同意:因使用大良智泊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用户自行承担;因使用大良智泊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用户自行承担;大良智泊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条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免除了作为收取停车费一方对于车辆的管理责任。该条款翻译成生活用语就是:“你停车,我收费。停车过程中,车子遭遇任何损失,请自行负责,与我毫关系。再次强调:我只是收费!”

阅读完《用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后,不禁让人疑惑,因为在该协议中用户无法找寻到其所支付的停车费对应的任何服务内容。

二、挖掘:收取停车费的是一家由政府委托的民营企业

当用户点击同意了《用户服务协议》后,才能进入“大良智泊”公众号。公众号中信息不多,但是目的性很强,那就是“收费”。


智慧停车,还是“智慧”收费?

智泊停车收费标准


其次,公众号中介绍了两种收费方式,用户可以选择预付费或后付费;最后,为了鼓励用户付费,公众号还“贴心”的为新注册的用户提供了优惠券给,使用方法很简单,停车付费即可减免。

智慧停车,还是“智慧”收费?



智慧停车,还是“智慧”收费?

优惠券

然而,遗憾的是,找遍公众号,用户也无法找到收费的依据、以及收费标准的依据。

通过查询“广东科陆智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是一家由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维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凯达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控股20%、75%和5%的有限责任公司。

再进一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钟颖欣、钟颖怡、夏卫红分别占股52.5%、35%和12.5%。广东中维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中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分别占股50.24%、49.76%,占股前二的股东为饶陆华、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均占股24.26%。而深圳市凯达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由蔡楚瑜、蔡礼珊、深圳市凯达尔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占比5%、44%和51%。

股权结构不再深挖,到此可以确定的是,这家在大良公共路段收取停车费的公司“广东科陆智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那么问题是,这家企业向公民收费是否已得到政府的授权?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不收费将影响公民的征信有无法律依据?

功夫不负有心人,留心观察生活总会有所发现。在一次停车时,笔者发现了收费牌。

智慧停车,还是“智慧”收费?

智泊停车收费牌

根据大良东乐路段停车收费标价牌显示,定价方式为:政府定价。收费依据为: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统计)关于调整大良街道路边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顺发统复【2018】62号)。通过扫描这张政府公示牌上的二维码,就会自动进入”大良智泊”公众号,由此可以推断,广东科陆智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在公路停车车主的停车费已得到了政府的委托进行收费。经对比,公众号中公示的收费标准和这张公示牌中的一样。同时,这张公示牌中也再次声明,大良智泊已联网相关征信系统,违规停放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三、分析:政府的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的合法性难以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原本免费停车的路边改为收费停车,违规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这样的文件应该是符合政府主动公开的。然而,遗憾的是,笔者通过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站内和省内检索,均未查询到收费依据——《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统计)关于调整大良街道路边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顺发统复【2018】62号)》这一文件。



智慧停车,还是“智慧”收费?

检索智泊停车收费依据未果

既然如此,那笔者只好依据自身有限的法律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予以规定。据笔者了解,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对于公路边停车收费进行规定。

其次,虽然笔者并未检索到上述收费牌上的收费依据。但是通过在新闻网页搜索“大良智泊停车”,笔者发现搜狐新闻转发了一篇来自顺德城市网的新闻,其中写道,“大良智能停车的依据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该文件非常容易检索,那么大良街道是否能依据该实施意见收费呢?根据该意见第二点第(一)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经营者利用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含场地、泊位等,下同),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活动,可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那么,广东科陆智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是停车设施经营者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本免费的停车点,该公司未增设任何停车设施,根据其提供的《用户服务协议》,其亦不提供任何停车管理服务,却收取停车费,显然不符合该实施意见。

四、反思:智慧停车真的是一种智慧么?

根据2018年9月28日的搜狐新闻《大良智能停车收费今日上线,免费停!停!停!收费时间、标准在这里》,政府指出,“通过智能化的方式对有限的停车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促进车主“快停快走”,避免长时间占用路内车位,加快车辆流动和路内行车流畅,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临时停车位的周转率,同时规范停放秩序,缓解因为乱停放导致的交通拥堵。”

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么?

我们不妨先分析一下,是否收费后就会快走快停呢?比如夜间,很难做到快走快停,而白天正常情况下,办事的车主即使不收费也会快走快停。具体可参照大良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目前也是停车免费,但是几乎没有霸占停车位的情形。

在知乎上看到一篇关于智慧停车的文章——《从“智慧停车”到公民权益》,觉得写的很深刻,也引发了笔者的思考,写下了这篇文章。开篇的一句话分享给大家,“失去民意的东西,无论它有一个什么样动听的名字,穿多么漂亮的衣服,都是丑陋的。”

公民应当遵守法律,尊重政府的行政权力,但作为一名公民所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听证权等基本权利也同样应当得到尊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