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湖南籍傳銷女“老總”落入法網

近日,經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一名湖南籍傳銷女“老總”被海城區法院判處刑罰。

公訴機關依法指控,並經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查明,被告人羅某於2012年經人介紹加入以湖南籍人員為主的“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湖南體系)後,直接或間接發展了多人加入傳銷組織。至案發時,被告人羅某已晉升為“老總”級別,層級達三級以上,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已超過30人但未達120人。

一名湖南籍傳銷女“老總”落入法網

海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羅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百零五萬元。

文字:徐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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