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米易縣警方獲悉,11月6日,米易縣公安局攀蓮派出所對擾亂單位秩序的單某(男 26歲)、範某(男 25歲)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對擾亂單位秩序的範某(女 24歲)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因其在哺乳期不執行拘留)。
指認現場
接受警方調查
據民警介紹,2019年11月6日18時許,米易縣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人員剛剛吃完下午飯,在“放風”期間,洗碗臺的圍牆處突然傳來一聲脆響,值班民警也在此時發現了異常,立即前往聲響處查看並向所領導彙報。
經過仔細查找後,值班民警在看守所內圍牆處發現了一包香菸,包裝內還塞有石頭增加重量便於投擲。隨後,看守所教導員朱敖斌立即組織監管幹警採取行動,他們兵分四路,通過對看守所周邊各條道路的圍追堵截,最終將向強制隔離戒毒所內投擲物品的兩男一女抓獲。
經詢問,三人當日前往看守所為戒毒人員趙某(範某(女)老公)送點厚衣物。在將衣物交給門衛後,三人自作主張,欲趁著“放風”時間,為戒毒人員趙某送幾支香菸。由於沒法面對面送到手中,三人立即繞至強制隔離戒毒所背後,準備將身上的煙丟進高牆內,牆太高了,便將石頭塞進香菸的包裝裡面,順利地將煙丟了進去,大喊了幾聲趙某的名字後,三人便趕緊離開了現場。沒想到的是,還沒走多遠,就被民警抓了個正著。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警方依法對單某、範某(男)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對範某(女)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因其在哺乳期不執行拘留)。
“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的場所,是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探望強制戒毒人員應該是為他們帶來希望,而不是給他們帶來‘小聰明’和‘靈機一動’的點子。”針對這個事情,米易縣強制隔離戒毒所對戒毒人員進行管理教育,特別是對戒毒人員趙某進行一對一的當面教育,並對其進行嚴格管教。
楊琴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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