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某等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在海開庭

本報訊 10月29日—11月4日,海拉爾區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邵某某等被告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該案共起訴被告人57名,其中指控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39名。

公訴機關起訴指控:以被告人邵某某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成員固定,人數眾多,在阿榮旗地區通過一系列有組織、有計劃的違法犯罪活動,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案件,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高利轉貸罪等21個罪名。該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欺壓群眾,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庭審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56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因人數眾多,案情複雜,庭審持續進行了7天。法庭休庭後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

(海拉爾區人民法院)

掃黑除惡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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