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臺市民熱線接到多位群眾反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問題。特別是原來繳交職工醫療保險後,因其他原因未繳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又錯過了繳費期的問題。
記者採訪醫療保障局時瞭解到,如果單位下崗或其他原因辭職原來職工醫療保險沒有繳,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又錯過了繳費期,那麼當事人可憑失業證或解除勞動合同補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李先生說,他在一家單位就業,原來繳交了職工醫療保險,但他擔心單位工作不穩定或隨時可能辭職,到時職工醫療保險沒有繳,又錯過繳交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擔心生病沒有醫療保險報銷的問題。
李先生
企業那邊做了半年了,做了半年之後企業幫我購買職工醫療保險,假如中途不做的話,就沒什麼保險了。企業沒有再幫我繳交醫療保險,而農村醫療保險又沒有交,就沒有醫保,這種現象是非常普遍的。
對於李先生擔心的問題,梅江區醫療保險局相關股室負責人表示:
到時候真的沒有做工的話,一般是要辦失業,有失業證到時可以到醫保局交。一定要有失業證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才可以,沒有的話就不可以。
記者:梅花
值班主任: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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