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5日!邯鄲一男子發佈虛假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近日,大名大街派出所積極作為,快速偵破一起散佈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案件,治安拘留一名違法行為人。

拘留5日!邯鄲一男子發佈虛假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11月18日,大街所接市局轉發警情:大街鎮阮村村民阮某利用微博發佈虛假信息散佈謠言,在社會上引起惡劣影響。接警後大街所立即展開工作,通過認真偵查仔細排查並快速固定證據後,將違法行為人阮某依法傳喚到案。經詢問,阮某對其編造虛假信息並利用微博進行散佈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大名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法給予其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拘留5日!邯鄲一男子發佈虛假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目前,違法行為人阮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知識點

刑法

散播謠言分很多種:

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情節(刑法221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是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刑法243條.誣告陷害罪)。

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刑法264條)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刑法291條)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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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於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犯罪的,會被定罪處罰。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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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捏造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進行查處。

家家安居樂業,人人平安的社會環境需要全社會共同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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