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收人錢財,與人消災”,這句簡單卻又邏輯清晰的俗話,足以描述一眾公關公司的工作性質。但是現在,它卻有了法律風險。

王輝似乎沒有察覺到危險,他一次次講述自己的行為,疑惑道:“何罪之有啊?”

事實擺在眼前,在他起訴甲方——三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時,對方反將一軍,讓他成為了刑案中的犯罪嫌疑人。

民案變刑案,他的遭遇,也激起了公關行業內部的一場波瀾。

“農夫與蛇”

一開始,王輝見到江蘇的前首富袁亞非時,對方是有求於他的。

2018年夏天,袁亞非控制的三胞集團資金緊張,債權人提出了申請保全。與此同時,網絡上出現了相關詞條:“三胞倒閉了嗎”“三胞欠債xx億”等等。

企業顧及顏面,在平時要宣傳營銷,危機中要處理負面信息。至少不能在客戶搜索公司時,一眼看到的,全是公司的負面信息。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王輝做的就是這種生意。他在2016年成立了杭州雲吧傳媒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雲吧公司),官網聲稱,可以“全方位解決您的網絡輿情和媒體管理方案”。

根據宣傳,雲吧公司表示,它“與政府機構、大中小企業大成(應為“達成”)戰略合作關係,隨時掌握媒體的寫作方向,建立企業與媒體的溝通渠道”。另一方面,它的資源是“與國內100多家主流媒體皆有深度合作”。

創業以前,王輝是某央級媒體的工作人員,據他所說,他專業做的正是和輿情監視系統相關的工作。

三胞集團找上門來,希望清理搜索頁面中的負面關鍵詞。王輝接了下來。

根據雙方協議,這項工作要價頗高。協議中,雲吧公司羅列了35個關鍵詞,包括了PC端和移動端。關鍵詞具體分為搜索框下拉詞、相關搜索詞和“其他人都在搜”三類。

然而關鍵詞也會更新,協議約定,雲吧的處理工作量暫為50條,每條收費3.5萬元。不難算出,如果合同執行完成,

僅僅負面處理一項,雲吧將獲利175萬元。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根據王輝所說,他的實現辦法很簡單,想要清除某個詞條,就向百度投訴這個詞條,找到它的理虧之處,並投訴它侵權。例如,針對倒閉類的詞條,王輝表明,三胞集團在事實上沒有倒閉,因此相關詞條可能造成歧義,或者誤導用戶,據此向百度投訴、要求處理。侵犯他人權益的詞條,在被投訴後,平臺方通常會審查並予以處置。

王輝形容,這一行為是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我雖然不是律師,但是聲張一家公司的合法權益,我覺得沒有問題啊。”

他介紹說,百度是很規範的,在向它投訴之後,過幾天就會反饋結果,如“你反饋的內容,違法部分已處理”。

但是,處理是處理了,至於是將詞條刪除還是屏蔽,“我們是不清楚的”,王輝說。

在簽訂協議後,王輝向百度提交了4次投訴,每次都有反饋。2018年8月13日,雲吧公司獲得回覆稱:“您的反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和投訴規則已做處理。請您耐心等待系統生效。”

接著,雲吧公司通知三胞集團方面稱,詞條優化已經成功。

這麼簡單?對。

王輝堅稱,他的優化手段,“只有這個(反饋)途徑,沒有別的”。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根據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民事裁定書顯示,雲吧公司稱自己所從事的並非信息刪除服務,而是通過正當方式向百度公司反饋後由百度方刪除)

僅僅點擊幾次投訴按鈕,就能簽下百萬合同,反而令各方懷疑。王輝說,他在警局做筆錄時,警方也詢問了三遍:“你採取了哪些途徑?”他答覆了三次:反饋、反饋、反饋。

三胞集團感到自己被坑了。答辯狀中,三胞集團直接說道:“雲吧公司的行為沒有產生預期的效果,網帖刪了又來,來了又刪,沒有盡頭,三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感覺被坑時曾提出暫停刪帖”。

王輝收到了通知,是一封來自三胞集團員工的郵件,但他並沒有停止服務。他認為,一封郵件通知,不足以抹去合同的效力。他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最終優化了55個負面關鍵詞。

可是,除了最初的一筆30萬元匯款,王輝沒有獲得其他酬勞。他隨後將三胞集團訴至法庭,主張三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給付295萬元等。

沒想到的是,對方反指他的行為涉及非法經營罪,合同是無效合同。

三胞集團在答辯狀中寫道,雲吧公司單方面地履行合同,是“為了騙取高額服務費用,達到無限制的坑錢目的”,本身也是違法的。

三胞集團的主張得到了支持。7月17日,一審法院駁回雲吧起訴,將案件移交到了公安機關。王輝方面見狀,提出撤訴並願意放棄債權,但二審法院裁定認為,因涉嫌刑事犯罪,不能撤訴。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一審法院駁回了雲吧公司的起訴,將案件移交到了公安機關

錢沒討到,自己反而可能身陷囹圄。

王輝無法接受:“(三胞集團)這麼大的財產,我們就收了一兩百萬,有什麼問題呢?這不就是農夫與蛇的故事嗎?”

黑白“串味”

王輝提供的“服務”,確實是太少了,但其他公關公司能做的也不多。

在甲方市場有10年工作經驗的付洋,對此的感受一致。他介紹,想要刪除負面網帖的話,公司是先找相應的論壇,同樣是投訴反饋。有的平臺不想惹麻煩,如此就刪掉一批,剩下的其他帖子,很多公司就選擇不了了之。

回到王輝的案子,真的如他所說,只是通過投訴來“優化”的話,三胞集團完全可以自己做。甲方的需求是,在投訴無效後,仍想要刪除一些帖子,才會找到乙方,也就是王輝們。

只是效果依然一般。付洋介紹,乙方能做的工作,是一個個地去找發帖人,假設一個話題,在天涯論壇有300個帖,在公眾號有30個,在微博有50個帖,乙方都要一個一個地聯繫。

從事過乙方崗位的一名公關人員直言:“忙死了——要去看每個人寫的內容,看哪裡是侵權的、有誤的,並收集信息,指出真實的情況是怎樣的。動輒要研究幾百上千份的資料,最後再分門別類地,提交到投訴渠道以及個人。”

材料錯誤或許就那幾個,人的類型卻有千百種。乙方公關人員吐槽說,有的人很好說話,一叫刪就刪了,有的則死鴨子嘴硬,需要勸很長的時間。在公關這方的一通操作後,帖子又刪除一批,剩下一批。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付洋介紹,這還沒完,假如還要較勁的話,就該發律師函了,但它的重點只是施壓。“真正打官司的很少。”付洋表示,律師函都解決不了的,絕大部分就不了了之了。

聽上去,公司和公關都挺弱勢。付洋表示,確實如此,“好時代過去了,以後還會越來越難”。

他所說的“好時代”,是在2013年9月以前。彼時,想要刪除一個帖子,多的是其他辦法,例如用黑客手段,無需任何人和平臺的支持,就能將帖子刪掉。

阿里巴巴一名資深安全人員介紹,從技術上講,黑客刪帖的門檻並不高。“比如自媒體,一般發帖人的賬號,就是可以刪帖的。如果是大媒體或者論壇,那就是管理員的賬戶能夠刪帖,黑客能夠黑到賬戶裡去。”

除了黑賬戶,還可以黑進數據庫,這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有了刪除權限。

用暴力破解管理員密碼的辦法,就能夠黑進賬戶。要黑進數據庫,就更簡單了,“比如sql注入,xss,命令執行”,基本所有的黑客工具都能做到。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曾有一則報道稱,26歲的湖北人餘某,只有高中學歷,但酷愛電腦技術,他從2011年開始收錢刪帖,僅僅四年間,購買了當地豪宅,獲利780萬元。

黑客技術還只是“底層路線”,畢竟它涉嫌違法。公關還有一條“上層路線”,找到網站平臺上有權刪帖的人,請他刪帖,並許諾好處。

曾經,它們都是公關業內通行的一套潛規則。但在2013年9月,

“兩高”頒佈了相關司法解釋,有償刪帖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相關產業轉入了地下。從那開始,甲方也好,乙方也好,但凡有風險意識的公司,都不會簽訂以刪帖為關鍵詞的合同了。

可是,刪帖的需求沒有消失。兩個行業隨之被“汙染”:輿情監控和搜索優化。

付洋介紹,在他要求刪帖的時候,2013年後就不再有人直接要錢了。“他們會說,要購買的是他們的輿情服務,錢也是用來買輿情監控軟件的。”當然,雙方都知道,真正購買的是刪帖服務。

在付洋看來,那個高價錢買來的軟件,除了作為一層偽裝,沒啥大的用處。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查詢雲吧公司企業信息後顯示,其公司的知識產權服務中也包含“網絡輿情監測與數據處理軟件”

另一個被汙染的行業,叫搜索引擎優化(SEO)。它原本是一個高技術含量的工作,本是要求在內容龐雜的搜索頁面中,提高客戶公司的排名和位置。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它在公關業界被扭曲成另一個意思:讓搜索結果更好看。

要好看,就要把“不好看的”壓下去。

兩者的區別在於,原本的搜索優化,是要提升客戶網站的排名,通過設計讓目標人群更容易看到。而扭曲後的搜索優化,只是要打扮好客戶公司在網上的“顏面”,是否真實、是否契合客戶需求,概不在考慮中。

公關“死穴”

把黑產變成灰產,本質上也是一種洗白。五年來,公關公司們做的還算順利。

轉折點是今年11月,陸續曝光的兩起案件,讓公關業界意識到了新的風險。王輝的案件是其中之一。

另一起案件曝光於11月初,審判法院是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

法院對提供有償刪帖服務行為的企業和個人以非法經營罪進行了宣判:5家在北京的公關公司,以及其相關負責人等,分別被判處罰金30萬元至450萬元,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中,吳秋敏、何偉是一對夫婦,他們是“刪帖中介”,往上負責與公關公司對接,往下掌握著其他中介和刪帖人員。他們獲罪,並不令人意外。

奇怪的是,5家北京的公關公司及其負責人,為什麼沒能規避風險?

公關公司的規避途徑之一,就是將鏈條無限拉長。它在過去被證明是有用的。

畢竟,根據過去的判例,真正受到懲處的,只是違法刪帖的人。根據判決書,在吳秋敏夫婦之後,還有許多環環相扣的“刪帖中介”,他們只在網絡聯繫,互不認識,就是為了把風險層層下放,並令真正刪帖的人很難找見。

然而,本案的一大突破便是,處罰的不僅是有償刪帖行為,還包括有償刪帖服務行為。因此,整個鏈條的上下游被一網打盡。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對此次案件的部分描述(圖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另一個令公關業內意外的是,在本案中,公關人員等提到,刪除的內容中,確實有很多是不實謠言、虛假信息和網絡誹謗。這一點,主審法官也認可。

針對不實信息,公關人員等表明,他們通過正規渠道(投訴、反饋)刪除了一大部分,不應該將此部分歸入非法所得。用王輝的說法:“替一家公司聲張它的合法權益,何罪之有啊?”

可是,他們的主張沒被認可。主審法官王紹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雖然本案中刪除的信息很多是網絡誹謗信息,但被告單位、被告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許可從事有償刪帖服務,其行為擾亂了信息網絡服務市場管理秩序。”

對公關公司來說,又一個自我辯白的說法失去了效力。從此,即便收到甲方委託,用正規渠道去投訴、反饋,也會被認定為“有償刪帖”。

更隱晦的做法——搜索優化,也行不通了。荊州警方接受媒體採訪時特地強調,通過製造、置頂一些正面信息,用技術方法刷量,使得負面消息下沉的辦法,被視為“變相刪帖”。

很顯然,如果此次司法實踐的做法在全國鋪陳開來,公關行業又將被“黑產”的陰影籠罩。

問題出在哪兒?在“大數據+法律”領域創業的前律師梅林分析後發現,此次出現的新危機,並沒有超過2013年司法解釋的範疇。

從司法解釋的定義看,非法刪帖構成非法經營罪有三個條件:1.違反國家規定;2.以營利為目的;3.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2和3很容易被注意到,1可能被當作套話跳過了,但它是很關鍵的”。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刪帖,一門生意的死亡

國務院發佈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內容

也就是說,聲張客戶的權益,不能成為公關投訴的理由。——前提是資質,比如律師投訴或發函,就完全是合法的。

同樣的,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證好不好拿是一說,但目前的情況是,業內人士對此證件的必要性,還不一定有足夠的認知。包括王輝在內,多名公關人員對此表示並不知情。

其實,如前文所述,輿情監控和搜索優化,本就是公關公司的一層偽裝。在這種情況下,可能仍把自己定義為公關,而忽略互聯網服務者應持有的證件。

從規定上看,只要沒經過部門許可,有償提供了網絡刪帖的服務,就已經違法了。根本不必追究帖子的內容是否真實,以及用的是不是正常投訴渠道。

何況,只是刪除虛假信息,動動手指點投訴就可以了。——如果這是真的,還會有多少市場、多少利潤可言?

(文中部分人名為化名)


作者 | 南風窗高級記者 向治霖

排版 | STAN

南風窗新媒體出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