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法院開庭的時候不準錄音和錄像?

風雨同舟132101786


法院開庭時候可以錄音和錄像,這是毋庸置疑的,但由誰來錄,如何錄,這是需要在監督之下運行的。

訴訟的當事人或者參加旁聽的當事人如果要錄音和錄像也不是不可以,必須單獨提出申請,並經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為什麼要作如此嚴格的審核的呢?

01

法庭庭審是嚴肅的審判活動,需要維持莊嚴和肅靜

任何糾紛到法院後,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審判,就必須遵守法庭的規則和秩序,服從法官的統籌管理,這樣才能維持法庭的莊嚴和肅靜,讓人們從內心自發的覺得審判的權威,可靠,對判決的結果更能從公平角度接受。

假如,法官在審判,下面的人又是照相又是錄像,還起起落落,走來走去,勢必影響雙方當事人的發揮,也會影響法官的審判進度,更容易給人一種不嚴肅不可靠的感覺。

如果法庭可以隨意的錄音和錄像,那麼勢必和菜市場一樣,大家不僅錄音,還可以在下面吹牛,那麼法院的形象何在,法庭的秩序何在,判決的結果是不是會讓當事人覺得不嚴肅,不可靠呢?

02

按照庭審要求,法院必須對審判進行錄音和錄像

如前所述,法院之外的其他要錄音和錄像需要得到許可,而法院自己的錄音和錄像卻是必須進行的工作,有的審判還要在網上進行庭審直播。

而法院的錄音和錄像,顯然更加規範,同時也不會影響正常的庭審秩序,如果當事人確實需要庭審的錄音和錄像的內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複製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複製到的錄像資料僅供自己用於案件,不得未經同意擅自傳播和分發,因為有的庭審裡面會涉及到許多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如果擅自傳播造成了不良影響,是需要為此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結語

實際工作中,法院的開庭審理就已經是公開審理的示範,而錄音和錄像的性質,其實就等同於公開審理,從當事人和旁聽者的角度,確實並沒有多少必要進行錄像。

當然,如果自己覺得一定要留個底,一種方法是提前申請得到同意,另一種是事後申請複製錄像的備案就行。


悟法析律


其實現在在法庭上,當事人錄像錄音拍照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最高院強制性規定,每一個庭審都要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我們老百姓都可以在法院系統的直播網上找到庭審同步錄像。儘管法院不一定做到任何一個案件都進行庭審直播,不過大多數案件都能達到直播的程度。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庭審都直播了,為什麼法院還不讓當事人對庭審進行錄音錄像呢?

其實,理由很簡單:既然要庭審直播,法院就更要維護庭審的秩序,否則的話你在那錄像,他在那兒錄音,還有人站著拍照。這個庭審的場面肯定不可能好看,直播出去不鬧笑話才怪,估計主審法官都有可能會被開除。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律師鄒玉傑


根據《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對庭審活動進行全程錄像或錄音。

第十七條 全體人員在庭審活動中應當服從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四)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任何人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不得對庭審錄音錄像進行拍錄、複製、刪除和遷移。

所以根據規定,若是需要進行錄音錄像需要提前向法院申請許可。但根據規定,法院必須對整個庭審進行錄音錄像,而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根據法律規定,依法可以複製錄音錄像。

根據法律規定,原則上除非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案件,都應當公開開庭審理,允許旁聽。客觀上講,允許旁聽與允許公開錄音錄像本質上並無差別,且通過公開庭審或錄音錄像可以倒逼法院更加規範、公平、公證的進行開庭庭審及法律適用,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辦案能力及水平。所以,現在部分案件法院也會進行庭審直播。

但是,允許所有人錄音錄像,容易影響法庭的審理,干擾法庭秩序。再是錄音錄像容易被任意編輯或修改,給社會公眾造成誤導。同時若真的有什麼發生,也容易給司法權威造成損害!


葉律師


有的需要保護個人隱私,有的涉及商業秘密,有的涉及國家安全。當然,隨著司法改革的進程,能公開的案子以後都會搞網絡直播。目前來看,法官在法庭上需要全身心的思考案件,隨時調整思路。如果旁聽席有攝像機,可能存在謹慎過分的態度。


軒言碎語


有些律師水平真是差到不能再差,不要胡說八道信口開河好嗎?說點能展現職業水平的話好不好?這是網絡,不是可以胡說的地方,不然容易丟人!


用戶1505556801926


那些強行有理的律師扯什麼蛋。以前有段時間是可以錄音錄像的,結果後來有人經常拿來發微博直播什麼的。但網民傻子多啊,受過公正教育的鳳毛麟角,所以就一通噴。最後最高院受不了了,就給禁了。(論網絡噴子的危害之典型案例)


郭小寶律師


規定沒有錯,法院對法庭審理全程錄像錄音與未經許可不許當事各方錄像錄音沒矛盾,問題是法院會不會讓有需要的當事方複製庭審全程錄像錄音。


小李阿中


不準當事人和其他旁聽人員錄音錄像,其實更多的還是想維護法庭審判秩序的權威性與嚴肅性。古已有之的縣令升堂判案,最醒目的就是聳立兩邊的“肅靜、迴避”等字樣的巨幅招牌,配以行刑官“威武”的低沉吼聲,整個法庭唬人的氣氛就營造出來啦!當今法院斷案,法庭氣氛中依然需要保持這種嚴肅唬人的氛圍,當事人和旁聽者是法庭秩序的遵守者,法官則是法庭秩序的操縱者,不唬倒你,他們的威嚴從何而來?未入法庭之前,高大的法院建築和高聳的多級臺階就已經讓步入者心生畏懼感了。現實中有趣的一幕:庭前交代初次上庭的證人法庭上如何作證,但證人真的站在了法庭上,特別是法官一句“做偽證要負法律責任……”早就心理緊張、忘個乾淨,渾身篩糠般把實情道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有些事情看破不說破,明白就行……


俞兆寧


可能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通過技術手段改換場景,就像電影一樣進行剪輯。


用戶861677871566


首先第一點,現在有很多網絡直播開庭的,並不是不準錄音錄像,其次,部分案件涉及到當事人的隱私,不允許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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