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四中全會】李建新:以更高站位切實增強檢察自覺和檢察擔當


【學習貫徹四中全會】李建新:以更高站位切實增強檢察自覺和檢察擔當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是一次具有開創性、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全會深入研究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問題,並專門作出決定,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我們要把學習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緊密結合檢察工作,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貢獻檢察力量。

【學習貫徹四中全會】李建新:以更高站位切實增強檢察自覺和檢察擔當

本文作者:青島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李建新

■一要始終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體系和司法制度乃至檢察制度現代化,離不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理論引領和方向引導。我們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作為檢察工作的思想旗幟、精神靈魂,在學思用貫通、知信行合一上狠下功夫。我們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實施“鑄牢忠誠檢魂”工程,制定更加精細的黨組理論中心組和支部理論學習計劃,建立第一時間學習機制,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精神,要求檢察人員按照學懂弄通做實的要求,緊密結合檢察工作認真思考、深入研討,切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貫穿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指導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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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始終堅持把黨的絕對領導作為新時代做好檢察工作的根本保證。堅持和鞏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新時代做好檢察工作的最高原則、最大優勢。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就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作了全面部署,我們要把貫徹執行《決定》,與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以及全部檢察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圍繞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形成常態化長效機制;圍繞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落實機制;圍繞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不斷健全黨組工作制度,規範黨組會、檢委會議事範圍,切實把黨的絕對領導體現和落實到具體檢察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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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始終堅持把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為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檢察擔當。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聚焦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確了各項制度必須堅持和鞏固的根本點、完善和發展的方向。我們要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全局,對照新時代人民群眾內涵更豐富、水平更高的訴求,找準檢察機關貫徹落實的切入點,切實把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作為檢察機關“精兵強將攻山頭、典型引路穩陣地”的關鍵環節,打好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攻堅戰。要進一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領域,為健全完善立法提供實踐依據;全面落實《青島市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辦法》,依法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深入推進認罪認罰從寬等訴訟模式,讓公平正義更快、更好、更實地落到位;充分運用檢察建議這一重要法律監督方式,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持續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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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始終堅持把健全完善檢察制度體系作為堅定檢察制度自信的重要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司法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要圍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目標,結合青島檢察機關大力實施的鑄牢忠誠檢魂、重構檢察格局、升級監督能力“三大工程”,全面落實司法體制改革的各項要求,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權威。要把黨中央和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各項改革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通過健全完善檢察制度體系,不斷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針對員額制改革,壓實壓緊入額檢察官責任,真正實現專家辦案的良性生態;針對檢察官辦案自主權增大,進一步完善檢察權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切實強化檢察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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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始終堅持把推進檢察監督能力現代化作為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和檢務管理的關鍵抓手。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突出強調,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幹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我們要不斷推動實現檢察監督能力現代化,進一步強化制度意識,優化檢務管理機制,大力提升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努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圍繞升級監督能力、打造“四個鐵一般”的檢察隊伍,著力構建以“案-件比”為核心的質量指標評價管理體系,倒逼提升檢察辦案質量和法律監督能力;圍繞檢察工作運行規律,著力完善更加科學的績效考核標準體系,把黨的政治要求、司法檢察政策通過具體檢務管理的制約,傳導至基層、壓實到檢察官,轉化為辦案的自覺追求。


文字 | 李建新

轉自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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