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場項目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從中國電力集採招標網(www.dljczb.com)瞭解到: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場項目


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19-12-2149)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場項目施工監理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准,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場項目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2.1 建設地點: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場項目位於汕頭市海門鎮南面海域,場址涉海面積約40.69km²,外圍風機包絡海域面積約為35.52km²,水深範圍30m-35m,廠址離岸距離約21~34km。
2.2 規模: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場項目工程規劃裝機總容量為550 MW,佈置79臺7.0 MW風電機組,同時配套建設2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1座陸上升壓站。風電機組發出的電能通過20回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後通過2回220kV海底電纜輸送到汕頭市海門鎮的陸上升壓站。
2.3 建設工期:項目總工期要求:華能汕頭海門(場址二、場址三)海上風電場項目擬定於2020年2月份開工,第一批機組於2020年10月底前投產發電,其餘全部機組於2021年11月底前投產發電。

2.4 監理服務期限:自本項目初步設計起至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止(監理服務期約為48個月,其中含質保期12個月)。
2.5 工程質量標準:從初步設計勘察、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滿足招標要求,確保項目獲得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爭創國家優質工程獎。
2.6 招標範圍:
監理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本工程從初步設計勘察、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監理和調試監理。對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質量、進度、施工安全、造價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配合達標投產及創優、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2.6.1監理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初步設計機位詳勘、海纜路由勘查、風機基礎製作及施工、風電機組安裝、海上升壓站建造和施工,陸上開關站及升壓站建設(含場平及進廠道路施工),海底電纜海上敷設施工(含與光纜交越施工)、陸上線路施工,安全監測施工、航標施工、船舶航行管理(包括設備廠家運輸船隻及調試、施工用船等施工期相關用船),單體調試、分部試運、整體調試及合同範圍內所有機組通過240小時移交試生產後、竣工驗收、創優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臨時土建施工、安裝、調試及缺陷責任期監理。

2.6.2 負責對質量、進度、工程計量管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進行全方位的監理,並有責任和義務協助招標人做好對本項目投資控制等方面工作(但不限於此)。監理人原則上應對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控制和協調。
2.6.3 配合發包方創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國家優質工程獎。
2.6.4 配合發包方參與項目相關標段的評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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