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既然有總統,為何還存在著最高精神領袖?後者的權力有多大?

文史磚家


伊朗這個國家有兩個領導人,一個是最高領袖哈梅內伊,而另一個是總統魯哈尼,之所以出現這個情況是伊朗是現在世界上唯一的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伊朗的最高領袖實際上是精神領袖,並不是政府首腦,哈梅內伊實際上是宗教的最高領導人,但是在政教合一的國家地位要高於總統。這相當於在一個公司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

伊朗最高領袖是有實權的,根據伊朗的憲法,伊朗最高領袖地位要比總統高,在伊朗最高領袖可以參與制定國家的大政方針,同時對權力實行監督,同時最高領袖可以宣佈戰爭,所以在這次的美國和伊朗的衝突中,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下令開展了烈士蘇萊曼尼行動,他表示很多國家可能希望我們忍讓,但是對於美國這種國家他們一定會得寸進尺。所以伊朗向美國軍事基地發射了15顆導彈。最高領袖可以罷免總統,總統選舉出來之後,經過最高領袖的同意才可以上任,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宗教在伊朗的力量是非常大的。

其實伊朗的體制和泰國的體制非常相似,可以說是一種不完善的君主立憲制,伊朗在巴列維王朝時期和西方的關係是非常好的,但是造成了社會的分裂,也就是貧富分化太嚴重了,最終人民擁護霍梅尼上臺,建立了一個神權體制,在這種體制下總統承擔著國家元首所必須擔任的職責,在伊朗建國之初曾經設立過總理,但是由於不符合體制要求在1989年廢除。伊朗的最高領袖必須要從伊斯蘭什葉派教法學家中誕生,只有什葉派高等級教法學家大阿亞圖拉才有資格擔任這個職位。而且這個職位還是終身制的,可以指定接班人。

伊朗的最高領袖向來以堅定的反美而著稱,可能魯哈尼和扎裡夫相對於柔和一些,也就是試探著和西方國家接觸,但是伊朗的最高領袖卻是以堅定的反美姿態出現。因為本身伊朗的政權就是在反美的情況下建立的,當時巴列維王朝和美國勾結十分嚴重,結果造成了階級分化,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國家在反美的情況下誕生,當然中東地區有很多國家是這種歷史背景,比如說卡扎菲,以及薩達姆這些人都是在民族解放過程中,反抗殖民主義者的一些典範,但最後卻走上了越來越封閉的道路。


四十五度歷史


2020年一開始,圍繞著伊朗革命衛隊高級軍官蘇萊曼尼被美軍“斬首”事件,伊朗與美國之間的恩怨情仇,頓時成為全世界關注的熱門話題。在一大批譴責美國“暴行”的人當中,以伊朗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最為積極,批評的言辭也最為激烈。那麼,最高精神領袖在伊朗國內政治中扮演著什麼角色?跟總統相比,誰的權力更大一些?



自從1979年“霍梅尼革命”成功後,伊朗巴列維王朝被推翻,而代之以政教合一的體制,即神權體制。在這種特殊的政體下,總統雖然是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承擔著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伊朗建國之初曾設立總理職務,但在1989年被廢除)的角色,但真正的統治者卻是最高精神領袖。


根據憲法規定,最高精神領袖只能從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中產生,通常情況下,只有什葉派最高等級的教法學家-大阿亞圖拉才有資格擔任。自霍梅尼病死後,最高精神領袖改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實際上,最高精神領袖在去世前,往往會指定自己的接班人,而委員會必定要推戴他為領袖),除非嚴重瀆職或被罷免,將任期終身。



作為國家實際上的統治者,最高精神領袖領導著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部門,擁有廣泛的權力。其職權包括: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並監督其執行,擔任武裝部隊最高統帥,宣佈戰爭、和平和總動員令,下達全民公決令,可任命或罷免總參謀長、伊朗革命衛隊(相當於最高精神領袖的御林軍)的總司令、廣播電視局局長和司法總監等官員。


雖然最高精神領袖的權力至高無上,但他並非對所有的政務都事必躬親,在大部分時間裡,精力主要集中於處理宗教、軍隊和媒體宣傳等事務,而具體負責政務執行的則是總統。儘管總統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但參選人的資格及當選後能否順利就職,都必須經過最高精神領袖的批准方可生效。而且,一旦總統在任內跟最高精神領袖產生矛盾,後者可根據議會或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其罷免。



最有說服力的事例,發生在前總統內賈德身上。在2017年的總統大選中,內賈德挾帶強大的民意,準備再度出山競爭大位,但是由於他在公開場合經常批評總統魯哈尼及其領導的內閣,指責他們不顧民生、治理不善和壟斷公共財富,從而激怒了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因此被取消總統候選人資格。不僅如此,內賈德很快又被投入監獄,而幕後主使正是哈梅內伊。


總而言之,伊朗總統就好比高級“代理人”,是為最高領袖服務的,各項政策、建議如果得不到他的批准,根本沒辦法通過。很多情況下,雖然責任出在最高精神領袖身上,國家是他“帶歪”的,但是總統往往要承擔“背鍋俠”的角色,站出來接受民眾的批判和質疑,在嚴重的情況下,還有可能被罷免。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伊朗最高精神領袖相當於中世紀的教皇,而總統則相當於歐洲各天主教國家的國王。天主教國王們雖然名義上統治著國家,但他們在登基前必須得到教皇的的批准,而且國內外政策必須符合教皇的利益,一旦不合教皇心意,輕則被申斥,嚴重的情況下還會被革出教門(形同被廢黜)。



自從首任最高精神領袖霍梅尼在1989年病死後,該職務一直由哈梅內伊擔任,時間已超過30年。哈梅內伊生於1939年,阿塞拜疆族,起初在馬什哈德的哈瓦扎(傳統伊斯蘭神學院)研讀神學,1958年開始在庫姆定居併成為霍梅尼的忠實信徒。1964-1978年間,哈梅內伊因參加、領導反國王巴列維的示威遊行而多次被捕入獄,1978年又一度跟隨霍梅尼流亡國外。


“革命”獲得成功後,作為霍梅尼最器重的信徒和助手,哈梅內伊屢受重用,先後擔任革命委員會成員、國防部副部長、革命衛隊司令、德黑蘭教長、伊斯蘭議會議員和霍梅尼在最高國防委員會代表等職,並在1981-1989年間出任總統。霍梅尼在1989年病死後,哈梅內伊被擁戴為最高精神領袖,成為伊朗最高統治者。



在擔任最高精神領袖30餘年間,哈梅內伊以其強硬的反美姿態、堅持發展核武器和實行嚴酷的伊斯蘭教法而聞名,由此遭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制裁,在國內也激起持續不斷的民眾反抗。2020年1月初,伊朗各地發生大規模的反哈梅內伊示威遊行,要求他下臺,由此引起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伊朗未來的局勢該如何發展,值得持續關注。


資料來源:《伊朗史》、《劍橋伊朗史》、《列國志:伊朗》


文史磚家


伊朗的”政教合一”政權框架,並不是獨創,而是翻新,也可以說破舊立新。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這個國名聽起來太熟悉,與某國很相似,其實本質一樣,也就是一個國家兩套班子,總統領導一套班子管理行政事務,最高領袖帶一班人馬管理宗教事務,只是總統所作所為必須符合“宗教思想”,因為伊朗是宗教國家,以宗教信仰統一國人的意識形態,這一點錯誤沒有,美國人大多信仰基督教,他們的精神領袖是“上帝”,總統為上帝的子民負責,順從上帝的意旨,也就出現了美國總統必須是基督教徒。伊朗與美國的政權體制有啥區別呢?


美國人信教是相信“聖經”,伊朗人信教相信“古蘭經”外,還必須相信古蘭經的解釋者精神領袖,他怎麼樣解讀理解是最高指示。也就自然而然的出現了精神領袖領導的“宗教政府”,比美國多了一個政府而已!

伊朗政權由世俗和宗教兩套班子:一,世俗三權體系:行政一極有總統統領,總統是選擇產生;立法一極是伊朗議會;司法一極的最高長官司法總監。二,宗教體系:憲法監督委員會,負責審議議會通過的法案是否符合伊斯蘭教義;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當議會和憲法監督委員會就法案產生分歧後,“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來作出仲裁;還有一“專家委員會”,負責選舉和罷免最高領袖。


伊朗兩套班子之上,多了一個“精神領袖”,他的職責是仲裁國家的所有重大事務,相當於法庭上的審判長,對兩政府進行監督。

大家認為,伊朗政權設計怎麼樣?是獨裁還是民主?是神權專制還是宗教統治呢?

伊朗最高領袖大家認為是“神棍”,其實不準確,伊朗國內的政治是相當民主滴!隔三差五民眾遊行示威,不民主的國家試試看。別聽西方瞎忽悠,假如伊朗讓美國公司到伊朗開採油氣,且多分利潤,美國人立馬把伊朗政權框架吹成世界民主的典範。不讓美國獲取石油利益便是專制政府,想方設法黑你。就這麼簡單直白!


何由之


1979年1月中旬,與美國穿一條褲子的伊朗君主穆罕默德·禮薩·巴利維流亡海外,伊朗的君主立憲政體被推翻,這就是大名鼎鼎的伊朗伊斯蘭革命。1979年4月1日,伊朗正式成為伊斯蘭共和國。1979年12月,霍梅尼成為了伊朗的“最高領袖”。伊朗特殊的政治體制由此建立,那就是“政教合一”。


伊朗總統通過民眾選舉產生,負責伊朗的一切軍政事務,那只是表面現象,真正當家做主的卻是“最高精神領袖”。也就是說,伊朗民選的總統需經最高精神領袖的“認可”,才會成為“合法”的總統,才能夠履行總統的職責,而在一些關鍵問題上,總統還需向最高精神領袖“請示”。說白了,伊朗最高精神領袖才是真正的掌權人,通過所謂的“民選政府”來實現對國家的控制,而總統不過就是個名符其實的傀儡。
2013年8月3日,
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批准哈桑·魯哈尼為伊朗第11屆總統

雖說伊朗的政治體制是“政教合一”,但絕對是“教大於政”,這也是其被稱為“神權國家”、“獨裁國家”的根本原因。當然了,西方國家批評伊朗“獨裁”,有其自己的政治目的,如沙特這樣的美國盟友就極少受到類似的批評、譴責。正是這種特殊的政治體制,伊朗才會既有總統,又有“最高精神領袖”——在現代,一個徹徹底底的神權國家極難生存下去,伊朗的“政教合一”實際上就是一種“折中”的辦法。
伊朗前總統內賈德(右)
與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左)

伊朗的“最高精神領袖”掌控著整個國家的最高權力,包括政治、軍事等,可見其權力之大——沒有任何人能夠與其相比。誇張點說,甚至是可以不受伊朗法律的限制、約束,堪比封建時期的帝王、君主。自1霍梅尼成為伊朗“最高領袖”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權力或是地位能夠超越最高精神領袖,而總統只能算是“3號”人物(還有一種說法,總統只能排在第四位)。
最高精神領袖
哈梅內伊(左)與總統魯哈尼(右),這張圖完全可體現出雙方的關係

對整個國家的權力機構都擁有任命的權利,實際上控制著伊朗的一切,這就是伊朗最高精神領袖的權力!舉個例子來說,伊朗武裝力量之一的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完全獨立於伊朗軍、政之外,屬於伊朗宗教的武裝力量,只效忠於最高精神領袖,而伊朗總統根本就無權調動。換句話說,最高精神領袖或者說是伊朗宗教擁有自己的軍事體系,而且是合法並不受伊朗政府影響的武裝力量……


儒道之主


任何國家都有自主選擇自身發展道路的權利。只要自己國家的民眾認可,那就是最好的。實踐證明,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國情,刻意複製別國的政治體制並不見得是什麼好事情!

伊朗是目前全世界唯一的政教合一的國家。按照職位設置,有最高精神領袖,有總統,但不設總理。從實踐來看,最高精神領袖相當於國家元首,總統既有總統的職責,還有政府首腦的職責。

從伊朗憲法看,最高精神領袖的權力要大於總統。按照伊朗憲法規定,總統由選舉產生,但要必須經過最高精神的同意才行。而最高精神領袖不經過選舉產生,採取提名制,沒有任期規定,可以理解為終身制。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以來,共產生過兩位精神領袖。一個是霍梅尼,一個是現任精神領袖哈梅內伊。



最高精神領袖和總統的關係,就像一個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最高精神領袖是董事長,總統是總經理。雖然權力都很大,但最終的決策權在最高精神領袖。換句話說,最高精神領袖可以隨時讓總統“下課”。最高精神領袖掌握著一切軍政大權。比如我們所熟悉的伊朗革命衛隊,只對最高精神領袖負責。

總之,伊朗的政治體制,雖然說與眾不同,但也是經過不斷摸索所建立起來的。不管別人怎麼說,只要符合伊朗的國情就好,民眾認可就好!

(圖片來自網絡,歡迎評論交流,祝您春節愉快)


小甜嘟爸爸


伊朗有著獨一無二的政教合一體制,總統是民選的,但候選人提名必須能過最高精神領䄂,否則沒參選資格,誰的權大一目瞭然。而所謂最高精神領䄂則是指定接班,具備所有封建極權統治的一切特徵,而革命衛隊類似於錦衣衛,是最高精神領䄂及其宗教團夥的私人武裝,他們攫取了全國經濟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百般壓榨百姓。隨著全世界的文明發展,這種神棍體制即將走到盡頭。


精英財富力思維


自從1979年“霍梅尼革命”成功後,伊朗巴列維王朝被推翻,而代之以政教合一的體制,即神權體制。在這種特殊的政體下,總統雖然是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承擔著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伊朗建國之初曾設立總理職務,但在1989年被廢除)的角色,但真正的統治者卻是最高精神領袖。

根據憲法規定,最高精神領袖只能從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中產生,通常情況下,只有什葉派最高等級的教法學家-大阿亞圖拉才有資格擔任。自霍梅尼病死後,最高精神領袖改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實際上,最高精神領袖在去世前,往往會指定自己的接班人,而委員會必定要推戴他為領袖),除非嚴重瀆職或被罷免,將任期終身。



沈建軍


這就是伊朗特殊的政治體制,自從1979年伊斯蘭革命爆發,巴利維王朝被推翻以後,伊朗就建立起來政教合一的政權。也就是說,伊朗是一個以什葉派為主導的伊斯蘭國家,政教合一就成為了伊朗政治的主體形式。因此在伊朗就出現了以精神領袖為最高代表的國家領軍人物,但是表面上精神領袖是不參與國家的治理,而是由伊朗的總統來管理國家。


(伊朗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其畫像是前領袖霍梅尼)

可問題就在於伊朗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之後,作為精神領袖掌控著國家的最高權力,她更擔心這種統治會被其他勢力所推翻,因此,對國家的整體權力機構都擁有任命的權利,尤其是對總統的任命的任命。伊朗的每一屆總統都需要通過精神領袖的任命,才能成為合法的總統,而總統對於國家的治理在關鍵問題上都需要請示精神領袖的意見。說白了,伊朗的精神領袖哈梅內衣就是現在伊朗的太上皇,對伊朗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利。



伊朗精神領袖為了保證其在伊朗的絕對控制能力,因此,伊朗這個國家出現了很多與世界不同的地方。比如精神領袖所領導的伊斯蘭革命衛隊,就是一個完全獨立於伊朗國家軍隊之外的武裝力量。說白了,伊朗擁有兩支武裝力量,伊斯蘭革命衛隊就是終於精神領袖的武裝力量。而該武裝力量直接聽命於伊朗的精神領袖,擁有獨立的軍事系統。正是因為這樣獨立的軍事系統,與伊朗的國家軍隊存在著溝通上的問題,才導致伊朗在1月8日將烏克蘭客機擊落,造成了176人死亡的空難事故。當然,其責任就在於伊朗精神領袖為了保證自己的安全,因此,建立了所謂的禁衛軍。


(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最高指揮官蘇萊曼尼)

伊朗精神領袖所領導的革命衛隊,在伊朗擁有較大的勢力和權利。伊朗的國家經濟已經被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壟斷了超過50%,這相當於控制了整個伊朗的國家經濟命脈。那麼可想而知,伊朗精神領袖對於整個國家的控制與影響是多麼的嚴重,那麼對於伊朗總統而言,顯然也只不過是在名義上的國家領袖。而實質上伊朗的權利多數都集中在精神領袖的手中,畢竟實際權利才是對整個國家影響最大的。

(伊朗前總統內賈德、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現任伊朗總統魯哈尼)

比如2015年7月,伊朗與世界上其他六個國家所簽訂的《伊核協議》,這也是遇到了美國的奧巴馬政府,想要和平解決伊朗的相關問題,而伊朗內部也遇到了相對溫和派的魯哈尼政府。但是為了簽訂這個《伊核協議》,魯哈尼已經動用了很多的政治資源,並且在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那裡已經做了很大的保證,這才讓協議最終得以簽訂。只不過是如今的美國政府出爾反爾,這讓魯哈尼政府不得不在相關問題上對美國強硬。


(哈梅內伊授權魯哈尼為伊朗總統)

因此,對於整個伊朗來說,精神領袖的言論往往要比伊朗總統的言論更有分量。其原因就在於伊朗精神領袖對國家擁有著更大的控制權利,畢竟政教合一的國家其宗教在國家的政治進程當中擁有著更大的影響力。目前伊朗的精神領袖哈梅內伊是伊朗的實際掌權者,擁有著相對較高得國家權利,對伊朗的實質政治擁有著絕對的控制能力!(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


淡然小司


伊朗精神領袖就是伊朗國王,伊朗權力!

而,所謂的伊朗總統就是伊朗粉飾其民主的工具而已,其可以看成其他國家的總理,其向精神領袖負責!

之前伊朗有個總統叫艾哈邁迪,內賈德的強硬伊朗總統就是因為和伊朗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叫板,被趕下總統位置,且被抓進監獄!

由此可見,伊朗精神領袖的權力,地位!


想夢我


因為是個伊斯蘭教穆斯林國家,所以宗教領袖也是精神領袖,總統主要是管理國家人民生活的正常運轉,包括經濟、政治、軍事、國防、民生、教育、衛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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