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開市在即迎“對口”支持,證監會副主席李超為你劃重點

距離A股開市只剩下1天。2月1日,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這次五部委聯合發佈的通知中,直接涉及資本市場的主要有9條措施,除了針對疫情嚴重地區的相關企業加大政策傾斜力度,還包括研究延期披露定期報告、適當放寬併購重組業務相關時限、合理延長股票、債券融資等相關業務許可有效期、免收湖北地區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費等重點舉措。

李超表示,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仍然複雜嚴峻。在落實好9條措施的同時,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對各交易所、中國結算、行業機構等的監督和指導,有效調度金融資源,確保資本市場基礎設施運行平穩有序、金融服務暢通便捷。實現3個”加強“,即加強相關基礎設施服務保障、加強基本金融服務保障以及加強投資者服務和合法權益保障。

對疫情嚴重地區加大政策傾斜力度

在湖北等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部分行業、企業生產和投資受到較大影響,尤其是不少中小企業面臨的流動性困難增加。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機制功能,優先為疫情嚴重地區相關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直接融資服務,幫助支持他們戰勝疫情災害影響。”李超介紹到證監會主要採取了2方面的措施安排。

首先採取對註冊在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的相關企業以及募集資金主要用於疫情防控領域的企業,一方面,實施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綠色通道政策,優化工作流程,實行“專人對接,專項審核”;另一方面,結合正在推進的深化新三板改革,對相關企業掛牌和股票發行設置綠色通道,即報即審、專人對接、優先審查、審完即掛(發)。

其次是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發揮專業優勢,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流向與防疫抗疫相關的醫療設備、疫苗藥品研發生產類企業。中國基金業協會即日起將對投資上述領域的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投基金以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的資管產品備案申請實施綠色通道政策,簡化業務流程,提升服務效率。此外,證監會還就股票質押融資、融資融券等業務,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作了特殊的政策安排。

出於對湖北地區上市公司出現經營困難、盈利能力下滑、財務壓力加大的考慮,李超表示,證監會密切關注湖北地區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和實際困難,全力支持湖北上市公司儘快恢復生產,緩解經營壓力。

滬深交易所方面決定,在去年下調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及年費的基礎上,免收湖北地區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費,以及2020年湖北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費和上市初費,有效服務湖北地區經濟恢復和健康發展。

全國股轉公司方面決定,免除疫情嚴重的湖北地區今年新增掛牌公司的初費和年費,並免除該地區存量掛牌公司的2020年年費,幫助掛牌企業渡過難關。

另外,針對湖北地區期貨經營機構在本次疫情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各期貨交易所決定免除今年湖北地區期貨公司會員的年會費和席位使用費,助力在抗擊疫情一線的期貨公司緩解經營壓力。

適當放寬信披時限

近期不斷有機構反映,受疫情影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企業融資和併購重組等方面面臨一些新的挑戰,針對這一情況,李超表示證監會已經關注到這些情況,並組織對上市公司受疫情影響的情況展開深入排摸,積極研究實施有針對性的4項政策舉措。

首先是研究延期披露定期報告,按照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需在4月30日前披露經依法審計的年報。

但目前,受疫情影響,一些主要業務或審計團隊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可能難以按時完成年報審計工作。據初步摸排,這類註冊地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就有60多家。“目前,證監會正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抓緊研究論證,全面評估影響,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視疫情發展情況積極審慎作出妥善安排,並做好和現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則的有效銜接。為支持上市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及相關信息披露工作,目前滬深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已設立專門服務通道,隨時接受上市公司和掛牌公司的溝通諮詢。”李超稱。

其次是對於受審計工作影響預計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報的上市公司,可以依規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部分上市公司按規定須在1月31日前(後因休市延長到2月3日)前披露2019年業績預告、在2月底前披露業績快報的,也可向交易所申請延期披露。關於2020年一季報是否延期披露問題,證監會也正在抓緊研究並將作出相關安排。

第三,適當放寬併購重組業務相關時限。李超表示,考慮到當前部分地區疫情較重,有的併購重組項目更新財務資料、進行審計或評估等難度較大,無法到疫情嚴重地區進行實地調查核實,證監會將適當延長併購重組行政許可財務資料有效期和重組預案披露後發佈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時限。公司在深入評估疫情對重組項目的具體影響並充分披露後,可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向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1個月;最多可申請延期3次。

最後,合理延長股票、債券融資等相關業務許可有效期。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阻斷疫情傳播,證監會本著便利行政相對人的原則,儘量減輕疫情對發行人的影響。對於發行人的反饋意見回覆時限、告知函回覆時限、財務報表有效期屆滿後終止審查時限等與發行審核相關的時限,以及已核發的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均自即日起暫緩計算。證監會將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恢復計算的時間。同時,對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行政許可批覆文件即將到期的發行人,受疫情影響難以有效期內完成發行的,可依據相關規定,在行政許可批覆文件有效期屆滿前向證監會提出申請,延長相關行政許可批覆文件的有效期。

對於受此次疫情影響,部分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可能出現不能按期實施年度報告審計工作和風控指標不符合監管標準的情況,證監會將有2方面的安排。

一是允許延期辦理年度報告相關工作。考慮到疫情對審計工作進程的影響,對於湖北地區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可根據疫情影響程度,向住所地證監局申請延期1-2個月辦理年度報告的審計、披露和報備等;前述機構所管理的公墓基金或者其他資管產品的審計工作,也比照處理。

二是適當放寬相關監管標準。對於證券經營機構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補充淨資本,以及為了紓解疫情影響客戶的流動性困難而無法及時處置有關業務或者資產,導致相關流動性等風控指標不符合監管標準的,在公司說明有關情況,經住所地證監局評估後,研究給予豁免,並視情況給予充分調整期,指導其穩健運行。此外,對於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在採取有效措施防範風險和利益衝突並事先報告住所地證監局後,可以在輪崗休假、隔離制衡、流程管控等方面,適當靈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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