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為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有效阻斷傳染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巴林左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令(第5號)要求,巴林左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對林東鎮鎮城區實行交通管制,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1日零時起對林東鎮城區實行交通管制,具體解除時間視疫情情況決定。
2、交通管制期間,除第5號令規定允許上路行駛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交警大隊將在各個路口實行交通管制,請廣大市民給予理解、支持。
3、運送病人的私家車輛可先上路行駛,後向交警大隊報備行駛路線、到達地點,對虛假報備一經查實的將嚴厲打擊。報備受理單位:巴林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隊,受理電話0476-7869122。
4、對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規定,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望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工作,服從交警指揮,並充分認識疫情的嚴峻性和複雜性,自覺遵守第5號令規定要求,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
特此通告
巴林左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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