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消息,疫情期間,自2020年2月3日0時起,暫停實施南昌市機動車
尾號限行措施,具體恢復時間另行公告通知。南昌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非必須,不出行”,最大限度減少與外界接觸,減少不必要的出行,保護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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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4日(省啟動一級響應)前
未在麻丘鎮固定居住的群眾
不得進入麻丘鎮區域內居住
同時
從2月2日22:00時起
全鎮境內實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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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記者從南昌高新區麻丘鎮獲悉,根據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為減少人員流動,有效切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遏制疫情蔓延和擴散,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麻丘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2020年1月24日(省啟動一級響應)前未在麻丘鎮固定居住的群眾,不得進入麻丘鎮區域內居住。
2020年1月24日前在麻丘鎮有固定居住場所或在麻丘鎮工作的群眾,可憑不動產證(租賃協議)或單位證明在麻丘鎮居住。
2020年1月24日前在麻丘鎮沒有工作崗位或沒有固定居住場所的群眾,不得在麻丘鎮區域內租房居住。
麻丘鎮區域範圍內禁止一切人群聚集聚會,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麻丘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麻丘鎮集鎮範圍內,除超市、藥店、診所、農貿市場外,其他商戶一律不準營業。懇請廣大商戶、群眾嚴格遵守此
公告,積極配合我鎮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同時,為有效遏制麻丘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結合該鎮交通狀況實際,經麻丘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2月2日22:00時起,在全鎮境內實行交通管制,除重大民生保障車輛,應急車輛,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車輛外,其他社會車輛在麻丘鎮鎮域範圍內限制停駛,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對違反公告規定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若社會車輛遇有就醫等緊急情況,可臨時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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