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全縣社會穩定,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 大關縣公安機關在疫情防控期間依法嚴厲打擊以下違法犯罪行為:

01

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的,或者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等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以阻礙執行職務案調查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以涉嫌妨害公務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02

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因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03

在互聯網、微信群、微博、QQ群、短信群等散佈謠言,謊報疫情、警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進行調查處罰;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04

假借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以詐騙案進行調查處罰;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達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以詐騙罪立案偵查;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涉嫌虛假廣告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05

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觸犯刑法的,以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06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以尋釁滋事案進行調查處罰;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07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關縣公安機關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110

大關縣公安局

2020年1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