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千萬不能教條,“發國難財”在經濟邏輯上真是有益的嗎?

當輿論紛紛譴責在疫情防控中那些藉機漲價,發國難財的行為,有經濟學者卻提出不同的觀點,認為這類“發國難財”的行為其實是有益的,不僅不應受到打擊,反而應該得到鼓勵。

當然這裡說的有益性未必出於行為者的本意,而是一種客觀效果,與道德評價是兩回事。經濟學本身的功用,就是讓人們本著理性精神,從客觀效果出發去看待社會經濟活動,而不是從盲目的願望和有悖於實際的道德觀出發。

這體現一種科學精神。如果這位學者的邏輯成立,那麼所提出的觀點就有值得肯定之處。甚至有時候,我們應該基於理性認識,重建我們的道德觀念。

問題是,這種經濟邏輯是不是真的成立?

觀點提出者先舉出兩個假定的情景:一個是持刀搶劫,這時被劫持者面對的問題是要錢還是要命;另一個是在沙漠裡一個快要渴死的人,遇到有人可以高價出售一瓶水。

兩者是有區別的。第一個情景中,問題是持刀搶劫者製造出來的,強加給被劫持者,令其被動做出選擇。第二個情境中,問題不是賣水的人制造出來的,賣水的人也沒有強加給對方什麼,其實是向對方提供了一個選擇,這種選擇讓對方的處境變得好了一些。

這種分析是沒有問題的。甚至我們可以進一步想象,如果有更多需要路過沙漠的人,這種可以高價牟利的行為會吸引更多的人帶著水到沙漠出售,那麼沙漠裡的處境就會真的好起來。

提出者還舉了一個實際例子。幾年前美國發生過一次颶風災難,造成了密西西比河附近大規模斷電。有個哥們買了19臺發電機,從1000公里外開車運到這裡,用雙倍的價錢出售這些發電機。當時正常供貨渠道已經中斷,很多居民迫切需要發電機。但是警察出現後沒收了這些發電機。因為價格欺詐,這哥們被關進監獄,那些發電機也被扣押在政府的倉庫裡而沒有派上用場。

這個實例說明阻止別人“發國難財”,會讓受災害的人的處境變得更遭。

例子本身及其所透射的道理都沒有問題。可是,問題在於用錯了地方。目前出現在疫情防控當中那些“發國難財”的行為,並不屬於這種情形,兩者各屬於不同的供需關係情景,各有不同的經濟邏輯。

觀點提出者例舉的情形,是作為增量資源額外提供更多選擇。而當前疫情防控中那些“發國難財”,則是在現有供應總量中吸收資源做地起價。

第一,這種情況並不會帶來供應量的增加,對供需關係起不到有益的調節作用。防疫物資供應的限制因素在於既有產能,而非動力不足;而且也不適合用這種價格傳導以調整社會資源重新配置提升相關產能的方式,來應對突發事件。

第二,這種在流通環節吸取資源坐地起價的做法,其實阻礙了防疫資源的社會配置。那些一時難以接受這個價位的普通大眾,可能因此放棄購買。這並不符合當前真正的社會行動需要。

類似的還有在天災面前一些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情況,它們和我們現在所說的情形是同一性質的“發國難財”。

經濟學正視人的客觀行為,承認它構成了客觀的經濟機制,然而經濟學面對的宗旨,卻是如何更有效地滿足社會整體需要。當前的社會整體需要,是全民防疫,而不是基於消費者的價值感,用購買力標定的有效需求。

而市場機制的有效性,最根本的在於它能找準需求。但是它需要以消費代價為參數,肯花錢的需求才是真的需求,越肯花錢代表越有需求。然而這與我們當前的社會防疫需求已經是完全不同的情形。

不過必須要說,這位經濟學者提出的觀點其實是有一定意義的。它從經濟學意義上客觀地指出,不是所有面對災難的盈利行為,都一定有害無益。這種看法有益於增加我們的社會理性。

所謂“發國難財”,是基於一種有苦同受,有難同當的心理而產生的一個用詞,帶有一定的情感色彩。一直以來,我們的理念是國難當頭應該共赴國難甚至毀家紓難,這種精神無疑是值得讚譽並值得永遠保持的。但是,我們也不應該除此之外一概排斥乃至不顧實際的客觀機制。

經濟學千萬不能教條,“發國難財”在經濟邏輯上真是有益的嗎?

經濟學的姿態就像一個好心人,孜孜以求地尋找一種既能成全個體,也成全大家的途徑。這一點沒錯。事實上,自有人類社會以來,我們一直就是這麼過來的,不然我們的社會也就不會存在。而這,也就是經濟學發展至今儘管漏洞百出,卻依然魅力不減的原因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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