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晨報融媒體平臺消息(記者 張慧敏)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每個人都不能置身事外。但有些人卻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極其不負責任。
2月3日11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金橋派出所查處一起妨礙執行公務案,涉案男子齊某某被執行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惠民大街某小區門口,工作人員對出入小區人員進行防疫篩查工作,一名男子進小區大門時,物業要求其登記並測量體溫,但該男子對工作人員的勸阻視若無睹,拒不配合檢測登記,並辱罵、推搡賽罕區綜合執法局的工作人員,嚴重影響了防疫工作的正常開展。
目前,金橋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項妨礙執行公務,對齊某某執行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無獨有偶,2月4日13時,賽罕區公安分局金橋派出所又接到一起警情,賽罕區惠民大街某小區一期北門,李某進小區時,因疫情篩查登記問題,與物業保安發生口角並毆打工作人員。賽罕區公安分局金橋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趕赴涉事地控制現場,並將被毆打的工作人員及毆打他人者李某傳喚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目前,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公安分局金橋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對李某執行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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