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嚴禁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的非法廣告

4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廣告監管工作發佈通告。《通告》要求,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嚴禁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

《通告》要求,嚴禁發佈含有不正確導向、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內容的廣告。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嚴禁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嚴禁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准內容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通告》表示,鼓勵廣告協會、各類媒體、廣告公司等企事業單位發佈疫情防控公益廣告。廣大人民群眾通過12315熱線等渠道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投訴、舉報涉嫌違法廣告線索。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廣告監測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違法廣告。

(記者 張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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