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重磅“三連”抗疫情 助力企業渡時艱

東南網2月11日訊(本網記者 劉子超)昨夜今晨,稅務總局相繼下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三份文件,要求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把支持防控工作抓實抓細,在確保新政策精準落地的同時,鞏固和拓展已有減稅降費政策的落實工作。

具體來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共涉及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12項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發布的《指引》通過稅收政策,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明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指引》中明確,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當年收入總額扣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後餘額的比例,應在50%以上。

稅務總局公佈的《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就納稅人非常關心享受優惠政策具體辦理細則做了回應。明確納稅人按照相關優惠政策享受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只需要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即可。

據瞭解,為督促各級稅務機關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還印發了《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記者看到,《通知》中要求各地各級稅務部門在切實加強自身防控的同時,要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產擴能;要深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要大力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營造安全高效便捷的辦理環境;要積極調整稅收管理措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通知》稱,要加強對各項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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