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海:從嚴從快,24小時從批捕到起訴

亮劍戰

庭審現場。

  正義網寧波2月12日電(記者蔡俊傑 通訊員李偉萍)2月11日上午,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被告人馮某利用某未成年人,以售賣口罩為幌子詐騙被害人錢財,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涉案未成年人也被依法懲處。

  2020年1月,寧海縣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患者,醫用口罩緊缺。被告人馮某利用疫情慾趁機牟取非法利益,遂通過微信在朋友圈發佈虛假的出售醫用外科口罩信息,誘使他人求購。1月27日下午,馮某經微信好友介紹,添加了四處求購口罩的被害人為微信好友,利用同案未成年人冒充醫院倉庫管理員,騙取被害人微信支付21000個醫用外科口罩的預付款共計人民幣39000元。騙得上述款項後,二人拒接被害人的微信電話,拒回微信信息。

  疫情當前,辦案容不得半點延遲,寧海縣檢察院嚴格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堅決做好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及有關法律規定,第一時間提前介入案件,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2月6日,寧海縣公安局提請寧海縣檢察院批准逮捕馮某等人,該院經審查後於當日迅速批准逮捕。2月7日,寧海縣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寧海縣檢察院審查後於當日向寧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大家務必提高防範意識: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擅自相信網上不明售賣信息,直接向私人微信、支付寶等轉賬,以免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被騙,要及時撥打110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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