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進一步延長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國家稅務局:進一步延長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中國發展網訊 2月18日,據國家稅務局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務總局決定再次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除湖北省外,納稅申報期限進一步延至2月28日。

受疫情影響到2月28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後,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同時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納稅人應對其書面說明的正當理由的真實性負責。

通知要求,各省稅務機關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補辦延期申報手續的時限,優化辦理流程。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徵管科技司)報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